歐洲港口訂減碳政策 我國年底推動替代燃料標準法制化

交通部航港局今天舉辦「2025年前瞻航運論壇」聚焦淨零永續。記者胡瑞玲/攝影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去年1月開始收碳稅,盼降低各行業的碳排,交通部常務次長林國顯今表示,盼今年底針對港口、輪船使用新能源需求設計標準化作業程序,與國際接軌;交通部航港局長葉協隆說,已與港務公司、驗船中心着手研議,將替代燃料的國際標準導入國內法制化。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 ETS(The European Union Emission Trading System)去年1月開始收取碳稅,盼降低各行業碳排。國際海事組織(IMO)上個月原本要在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特別會議通過中期減排措施,但受到產油國家反對,將延至明年10月通過。

交通部航港局今天舉辦「2025年前瞻航運論壇」聚焦淨零永續,林國顯出席會議時表示,全球正處於淨零與數位化的雙軸轉型浪潮中,運輸部門必須加快淨零轉型腳步,但海運難以全面電動化,需逐步導入新能源及燃油、購買碳權。

林國顯指出,歐洲已有相關政策,若進出港口船隻無法達標,就要付出一定成本,因此已請我國航港局、臺灣港務公司、驗船中心,年底前將歐洲新能源產製、設置及標準化作業程序,納入港口及輪船安全檢驗規範。

中華民國輪船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蔡豐明致詞時說,航運產業正面臨淨零與智慧化雙重挑戰,產業界更應攜手合作,共同打造臺灣航運產業的永續競爭力。

葉協隆接受聯訪時表示,海運收取碳費已是趨勢,國籍各大航商也積極因應,陽明、長榮、萬海購置的雙燃料船目前已達90多艘,約佔整體1/3。

葉協隆表示,目前航港局、港務公司、驗船中心已着手研議,將替代燃料的國際標準導入國內法制化,而中油也已產製「海運B24生質燃油」於基隆港試行;同時,航港局則已成立替代燃料供應平臺,盼國內商港能儘快供應替代燃料。

交通部航港局長葉協隆表示,目前航港局、港務公司、驗船中心已着手研議,將加註替代燃料的國際標準導入國內法制化。記者胡瑞玲/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