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向兩家美國科技巨頭開罰單
歐盟委員會日前發佈新聞公報,認定美國科技巨頭蘋果公司和元公司違反歐盟《數字市場法》,對其分別處以5億歐元和2億歐元的罰款。此次處罰是該法自2022年11月生效以來首次作出的非合規認定,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
歐盟委員會指出,蘋果公司在應用商店運營中存在限制性行爲。依據規定,在蘋果應用商店發佈應用程序的開發者,本應免費告知用戶除了蘋果應用商店以外的替代方案,以便用戶選擇其他渠道購買應用程序。然而,蘋果公司實施多項限制措施,不僅阻礙開發者通過外部渠道獲利,還導致用戶無法知曉並選擇更經濟的替代選項,此外該公司未能證明這些限制措施具備客觀必要性,其行爲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嚴重影響市場公平競爭。
元公司則因數據服務違規受到處罰。歐盟《數字市場法》明確要求,平臺運營商在不同服務平臺間整合用戶個人數據時,必須獲得用戶同意,不同意的用戶應享有使用個人數據較少的替代服務選項。但在2023年11月前,元公司推出的“同意或付費”廣告模式,使得歐盟地區的用戶要麼同意個人數據整合以獲取個性化廣告服務,要麼支付月費使用無廣告服務,這一做法明顯違反相關法規。儘管元公司在2024年11月推出新選項,但此次處罰決定的認定期間仍追溯至《數字市場法》生效之初至新選項推出前。目前,歐委會仍在對新選項進行評估,並要求元公司提供實際應用效果的證明材料。
根據公告,蘋果公司和元公司須在60天內執行歐委會決定,否則將面臨進一步罰款。歐盟委員會清潔、公正和競爭轉型執行副主席特蕾莎·裡貝拉強調,此次處罰釋放出強有力的信號,彰顯了《數字市場法》作爲關鍵監管工具的重要性。該法案旨在確保數字企業在充分公平的市場環境中運營,激發市場潛力、拓展用戶選擇並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蘋果公司和元公司均提出異議。蘋果公司發表聲明稱將提起上訴,指責歐委會在一系列決策中對其存在不公平對待,認爲這些決策有損用戶隱私安全與產品創新發展。元公司則直言歐盟此舉是“試圖爲成功的美國企業製造障礙”。有分析人士認爲,此前美國威脅向歐盟加徵關稅後,歐盟曾表示,若無法通過談判解決關稅爭端,將保留一切反制選項。歐盟對這兩家美國公司的處罰決定,有可能加劇雙方在相關問題上的緊張關係。
歐委會主席馮德萊恩表示,歐洲在貿易、技術和龐大市場等領域擁有衆多籌碼,具備制定反制措施的能力。針對外界關於“處罰是否針對美國企業”的質疑,歐委會發言人托馬斯·雷尼耶予以否認。他強調,歐盟及歐委會始終秉持中立態度,處罰決定完全基於保護用戶權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考量,罰款金額也是嚴格遵循正當程序,並綜合多個因素確定。
(本報柏林電)
《 人民日報 》( 2025年06月13日 17 版)
(責編:白宇、衛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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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