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1歲兒全身傷送醫急救不治 桃園狠媽、同居男友下場曝

▲桃園市莊姓女子與同居吳姓男子凌虐1歲男嬰,經常藉故凌虐毆打,2018年10月間察覺男嬰身體有異,送醫急救仍不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莊姓單親媽媽於2018年4月起與吳姓同居男友共同照顧未滿1歲男嬰, 2018年10月男嬰身體狀況有異,經緊急送醫急救仍不治,桃檢解剖查出死因爲呼吸衰竭且有多處陳舊性傷勢,檢方將2人起訴;桃園地院今(30)日下午宣判,被告莊女、吳男依共同犯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3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莊姓女子於2017年產下一子獨自照顧,隔年4月間認識吳姓男子後2人在大溪區租屋共同照顧,平日由莊女獨自照顧男嬰,吳男下班後也協助照顧。莊女明知男嬰幼年期,腦部發育尚未完全,頭部及身體極其脆弱,應提供給予必要之照顧養育與餵食,但男嬰卻長期處於飢餓狀態,吳男則多次徒手或持棍棒毆打男嬰頭部與身體等處,導致其頭皮等處有皮下出血與擦挫等傷勢。

檢警查出,莊女、吳男平日不太照顧男嬰,也未提供生存必要扶助與養育,甚至不曾帶男嬰就醫與定時接種疫苗,男嬰長期處於飢餓營養不良狀態,直至2018年10月11日下午男嬰身體出現異狀,莊女與吳男緊急送醫急救,醫護人員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男嬰死亡時體重僅5公斤,比同齡嬰兒10至12公斤的僅一半體重,顯示嚴重營養不良,且男嬰身體有多處陳舊性傷痕,懷疑受到凌虐,因而通報警方處理。

桃檢相驗時,男嬰生前因呼吸道感染,導致細支氣管炎,最後因呼吸衰竭致死,莊女與吳男與男嬰死亡有因果關係;檢方偵結依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嫌將2人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莊、吳2人均坦承犯行,莊女雖否認毆打被害人,其明知吳男長期毆打被害人,其爲被害人之母,居於可防止之地位而不防止,與積極行爲發生結果者相同,莊、吳2人虐打男童而受有傷勢,應負正犯罪責,二人犯行均堪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莊女爲男嬰之母,吳男系莊女之同居男友,共同恣意傷害及凌虐年僅約1歲之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大量傷勢,應予嚴懲;考量被告吳男爲主要下手毆打之人,莊女爲消極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犯罪參與程度有別,衡量2人犯後態度、獨立告訴人即桃園市府表示希望從重量刑,合議庭審結,被告莊女、吳男犯共同犯妨害未滿16歲之人發育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3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