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摩鐵飲酒抽電子煙突昏迷 淫男不求救「先抱上牀性侵」

女子摩鐵飲酒抽電子煙突昏迷 ,淫男不求救「先抱上牀性侵」。(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竹男子阿國在112年邀約女子小美前往旅館喝酒聊天,但小美在抵達前先服用過躁鬱症藥物,兩人在房喝酒聊天,在藥物、酒精及電子煙交互作用下,小美突然頭暈、發熱,漸漸失去意識倒在地板上,未料阿國竟沒通知房務人員或呼叫救護車,反而先將她抱到牀上性侵。女方事後不滿提告,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阿國2年徒刑,緩刑5年。

根據判決書,擔任廚師的阿國,於民國112年12月19日晚上11時許,邀約女子小妹前往旅館飲酒聊天,但因小美事前已服用躁鬱症藥物,兩人在房間內一同飲酒、抽電子煙,在藥物、酒精及電子煙交互作用下,小美逐漸感到頭暈、發熱、無法言語及睜眼,隨後失去力氣倒在地板上。

但是阿國見狀,竟然沒有先叫房務人員或是救護車,當場將小美抱至牀上,褪去全身衣物後性侵。直到小美身體狀況恢復後,當場向阿國表示拒絕,並至旅館櫃檯央請旅館人員報警。

法官審理後認定,阿國利用女方服用藥物、飲酒及施用電子煙後,陷入頭暈、發熱、無法言語及睜眼,而後失去力氣,致不能抗拒之時乘機性侵,不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所爲造成女方身心不可抹滅之傷痛,考量阿國犯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且女方亦表達不追究。判處阿國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提供90小時之義務勞動。

★《中時新聞網》:吸菸有害健康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戒菸專線:0800-63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