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兩女一男摩鐵睡同牀!淫男夾中間性侵 她怒控遭設局竟慘敗
▲當晚三人聚會後,選擇在高雄某汽車旅館同房留宿。(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小花(化名)控訴,2022年在一間汽車旅館遭男性友人阿威(化名)性侵,並指稱同行的女性友人阿美(化名)涉嫌設局共謀。她向兩人提出民事求償共新臺幣160萬元。不過,高雄高分院近日駁回上訴及擴張訴訟,維持一審敗訴結果,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小花與阿威是透過阿美介紹認識。案發當晚三人聚會後,在高雄某汽車旅館同房留宿,阿威躺在小花與阿美中間。小花主張,凌晨時分阿威趁阿美醉睡之際,違反其意願對她猥褻併發生性行爲,導致心理創傷,因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兩人連帶賠償。
不過,阿威否認指控,堅稱兩人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阿美則辯稱自己酒醉熟睡,對後續發生的事情完全不知情,也否認設局或共謀。
該案刑事部分,地檢署已作出不起訴處分,復經高檢署駁回再議,法院自訴亦遭駁回確定。小花轉提民事求償,但法院指出,她未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當晚遭性侵害,且其事後反應與一般性侵被害人不同,例如未立即報警、求助或驗傷。
法院也審酌阿威與小花之間的LINE對話,認爲無法證明阿威強行發生性行爲。至於阿美部分,法院認爲,無證據顯示她與阿威事前共謀或預知事件,且通訊內容及事後反應也難認其涉有不法,否定她負有共同侵權責任。
最終,高雄高分院認爲小花舉證不足,駁回其對阿威與阿美160萬元的連帶賠償請求,訴訟敗訴確定,相關費用由小花負擔。ETtoday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