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公園賣餅乾慘遭性侵 高雄男上訴後「1原因」竟獲從輕改判
高雄市孫姓男子去年4、5月間在公園認識賣餅乾的女子,某天深夜孫男酒後竟按耐不住,強行撫摸女子胸部,還對女子性侵,孫男一審遭判刑4年6個月,不過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後,法官考量孫願意坦承犯行,改判4年刑期。
一審高雄地院判決書指出,孫男與被害女子認識後,去年5月8日深夜,孫男在公園涼亭喝酒後,竟對着略有醉意的被害女子試圖性侵,不顧對方抗拒,強制性交得逞,女子事後跑到警察局報案。
孫男坦承有撫摸女子胸部及私處,但否認妨害性自主犯行,辯稱他和女子是曖昧關係,有經過對方同意才撫摸及性交,並沒有強行性交。
不過被害女子指控,孫男對她動手時,她因右手、右腳無力,而以左手、左腳推開孫男,並有向孫男說不要,但仍遭性侵,隔天早上才酒醒,但褲子都已被脫掉。
目擊證人稱,有看到女子沒有穿內褲,而孫男正抱着女子邊親邊摸胸部等行爲,女子有意識但不清楚,算是半醒,且試圖用力推開孫男,並有說不要,但女子仍在宿醉推不開。
一審法官認爲,孫男不顧被害女子拒絕,強行性侵得逞,且女子已有男友,孫男仍爲逞一己私慾,對她強暴,致女子身心受創,因此判刑4年6個月。不過上訴後,二審法官考量孫男坦承犯行,改判4年有期徒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高雄市一名男子去年4、5月間,於酒後性騷、性侵一名女子,一審遭判刑4年6個月。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