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睡着遭侵犯,她以爲是丈夫,10天后男子再睡別人妻子落網
深夜女子被陌生人睡了
2015年2月28日,家在浙江富陽的張女士和丈夫吵架了。
這一次她很生氣,她就到了姐姐家裡住下了。
姐姐不在家,她有姐姐家的鑰匙,她一個人在姐姐家裡生悶氣。
她是等着丈夫來哄她,把她叫回去。
到了晚上11點,她真的等到了丈夫。可是,丈夫並沒有給她道歉。
兩個人又吵了起來,丈夫再次摔門而去了。
看到這種情況,她就更氣了。
所以她連門都沒有鎖,就躺在牀上睡着了。
她姐姐所在的那個小區,是一個破舊的老小區,而且還是一樓,居住環境很不好。
她並沒有意識到不鎖門睡覺,是會有危險的。
到了半夜,她睡的最迷糊的時候,她的牀上上來一個人。
迷迷糊糊中,她感覺這個人就是她的丈夫。
因爲她的丈夫每一次和她吵完架,都會這樣安慰她的。
她說那時候她內心還是很開心的,她感覺到她身上有很多手。
這說明她的老公向她妥協了,願意和她和好了。
她再一次贏了,這就是她想要的結果。
她覺得既然老公知錯了,她就應該給老公一個臺階下。
所以在男子脫她衣服的時候,她沒有阻止。
睡前因爲生氣,她連衣服都沒有脫,就躺在牀上睡了。
她相信丈夫還會回來,所以,故意沒有鎖門
現在男子脫她衣服了,她就像往常一樣配合,衣服被脫掉了。
就這樣她被這個人給睡了。
直到完事後,她都沒有察覺到有哪裡不對。
說白了她就是半睡半醒的狀態,根本就沒有想過是別人。
因爲在她的以往經歷中,也只有她的丈夫會對她如此親密。
她是什麼時候察覺到不對勁的呢?
她發現丈夫這一次很安靜,一句話都不說。
她再觸摸對方,發現對方沒有脫掉上衣。
這是不對的,和往常不一樣。
她又用手摸對方的頭,摸到對方的耳朵時,她一下子清醒了。
因爲這個人的耳朵比丈夫的大很多。
她知道這個人不是她的丈夫,她的丈夫每一次都會說話的。
她直接推開那個人,打開了屋子裡的燈。
她就看到一個男人,從她的屋子裡跑出去了。
那個人果然不是她的丈夫。
她看了看時間,當時是凌晨3點30分鐘左右。
她說從男子上她牀,到男子逃跑,總共是三四分鐘的時間。
等到她意識到對方不是她的丈夫時,已經晚了。
因爲她被人家成功侵犯了。
得知對方不是自己的丈夫,她開始大哭起來。
她恨死自己,怎麼就不知道反抗呢?
怎麼就不知道鎖門呢?連自己的丈夫都分不出來嗎?
她要怎麼辦呢?
嫌疑人是來偷盜的
張女士被侵犯後,她就來報警了。
她說,她在夜裡睡覺時,被一個男人給侵犯了。
她也不知道那個男人是誰。
她就以爲是她的老公,就是把對方誤認爲自己的老公了。
所以,才讓對方得手的。
一開始她向民警反映這個問題的時候,民警都不敢相信。
這種事情從來沒有聽說過呀。
誰睡覺不鎖門呢?
還有是不是自己的老公,難道都感覺不出來嗎?
天底下會有這樣的事情?
然而,看張女士的情況,她又不是在撒謊,甚至每一個細節都給描述出來了。
若是這是真事的話,也不是小事了。
民警開始調查該案件。
民警先是到了她的家裡,想要提取嫌疑人的DNA等相關證據。
讓民警想不到的是,這個嫌疑人是有備而來。
他根本就沒有留下任何線索。
指紋,腳印都沒有留下。
本來張女士體內是有嫌疑人的DNA的,但是全部都被她給破壞了。
她得知那個人不是她丈夫後,她就洗澡了。
把自己身上每一個地方,都給洗了一遍。
所以,在她體內根本沒有提出來證據。
那怎麼辦呢?
如何將嫌疑人查出來?
只能調取小區的監控錄像,儘管說這個小區是老小區。
但是,攝像頭還是有一些的。
在小區的監控裡,民警果然有所發現。
只見一個男子,他凌晨出現在小區裡,挨家挨戶推人家的門。
雖然張女士那棟樓不在監控範圍內。
可是,這個人的嫌疑太大了。
他半夜推別人的門幹什麼?
民警推測,他應該是來偷盜東西的,只有賊纔會有這樣的動作。
這個男子看上去有1.7米到1.75米之間,短頭髮。
張女士給民警描述的,她感覺那個男子和他老公的頭髮,以及身高都是差不多的。
她老公也是短頭髮,身高1.74米。
所以,她沒有第一時間辨別出是不是她老公。
看到監控裡的人和張女士的描述的嫌疑人一致,民警就開始排查他了。
無奈的是調取了大量的監控,沒有一個能夠看到他的正臉的。
因爲他都是在夜裡出沒,而且不止是出現在一個小區裡。
民警連續排查了幾天,一直沒有頭緒。
直到張女士報案的第十天,又有一個女子來報案。
她說她半夜睡覺時,牀上來了一個男人。
李女士幫助民警破案
這個來報案的女子是李女士,她說當晚她一個人在家睡覺。
當時,她是鎖住了屋門的。
她的男友不在家裡,說這兩天回來找她。
就在半夜她睡着後,她的牀上來了一個男人。
她本能的反應,就是男友來了。
也只有男友有她房間裡的鑰匙。
那個男人上了牀後,開始對她動手動腳。
她沒有覺得不正常。
她和張女士相比,唯一不同的就是,她比張女士清醒。
因爲她還沒有結婚,男友來了,她還是很高興的。
她就摸了對方的手,發現對方戴着手錶。
她的男友從來都不戴手錶的,這個人真的是自己的男友嗎?
她感覺出來,這個爬在她身上的男人身高體重,都和她男友不一樣。
她斷定這個男人不是自己的男友,是她不認識的人。
她就抓住對方的衣服,不讓對方掙脫掉。
對方害怕了,直接在她手上咬了一下,就潛逃了。
她趕緊打開燈。
她看到一個瘦弱,身高大概1.7米的男子,在她家的窗戶裡跑出去了。
原來這人是從她家的窗戶裡進來的,又從窗戶裡鑽出去了。
她把自己的遭遇說了出來。
民警也調取了她家附近的監控,看到那個男子和侵犯張女士的是同一個人。
他們的穿衣打扮,包括嫌疑人走路的姿勢,都是一樣的。
在李女士這裡,民警提取到了更多的證據。
民警在李女士的傷口上,提取了男子留下的DNA,這些被提取的微生物被送去化驗。
成功提取後,民警把DNA放到數據庫裡對比。
正好對比出一個人。
這個人先後6次因爲偷盜被判刑,他是剛出來沒幾天,就開始犯案了。
在十天裡,他做了兩起入室強姦案。
只能說這個人簡直膽大包天。
民警查到他的戶籍所在地,到了他的家裡,將他給逮捕了。
他叫姜保明,時年32歲。
姜保明被逮捕了,他承認了兩起強姦案件,都是他一個人做的。
他說本來他是想要偷東西的。
但是,到了張女士家裡時,他看到竟然沒有鎖門。
他把門給推開了,進屋後他就看到牀上躺着一個女人。
這個女人睡着了。
他在房間裡轉了一圈,發現家裡再也沒有其它人了。
所以,他就動了邪念。
爬上張女士的牀,半推半就的將張女士給侵犯了。
由於在張女士家裡,他得手了。
一連幾天他並沒有發現自己被暴露,所以,在強姦張女士十天後,他再次作案。
這一次他爬到李女士家裡,跑到李女士的牀上。
李女士死死抓住他的手,不讓他逃脫。
逼不得已的情況下,他咬了李女士的手。
之後,他就逃走了。
沒想到緊接着,他就落網了。
現在他被逮捕了,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由於這個性質十分惡劣,這一次他最少會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