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在牀上呼呼大睡 狼男竟伸手摸閨蜜...還解內衣偷親嘴!

▲北市黃姓男子男趁女性友人熟睡伸狼爪,女友人怒錄影抓包。(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參加音樂會後與女友及女友人小安(化名)續攤喝酒,竟在女友家中趁小安熟睡時伸手撫摸胸部、下體,還解開內衣並親吻嘴脣。小安驚醒後全程錄影,拍下他承認「有摸」、連聲道歉、甚至一路攔阻下跪哀求。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刑法》乘機猥褻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8月某日晚間,黃男與女友阿香(化名)、友人陳男及小安,一同參加某場公益音樂會。演出結束後4人意猶未盡,轉往阿香的租屋處續攤飲酒。

衆人一直喝到隔日凌晨1時許,小安醉倒在牀邊地板沉睡,陳男則躺在另一側地板,阿香睡在牀上。清晨3時,黃男見小安熟睡,竟伸手觸摸她胸部、下體,還解開胸罩並親吻嘴脣。

小安在半夢半醒間察覺異狀,驚醒後立刻質問:「你在幹什麼?你爲什麼要抱我?你有沒有摸我?爲什麼我的內衣是解開的?」

手機錄影顯示,小安情緒激動、語氣哽咽,黃男慌張迴應:「有…我有摸」,又急忙低聲說:「先不要這樣,我太太(指女友阿香)在睡覺,對不起」、「那…那我要怎麼道歉?」

小安事後到警局報案並赴醫院採檢,檢警勘驗錄影畫面及監視器,並送驗相關檢體,結果在胸罩罩杯、內褲前端與上下嘴脣均檢出與黃男相符的男性DNA。檢方認爲證據完整,提起公訴。

儘管證據確鑿,黃男在法院上仍否認犯罪,辯稱:「因女友要我把她(小安)抱到牀上,在過程中感覺她有摸我,所以我才親吻她,把手伸進胸罩摸胸部,還有伸進褲子裡摸下體,我認爲是合意互摸。」

不過,法官認爲,雙方纔在案發前2個月透過IG認識,毫無深厚交情,且黃男已有交往多年的女友,不可能短時間內與小安發展親密行爲。對照錄影、監視器與DNA鑑定,黃男的說法顯然是卸責之詞,不予採信。

法官痛斥,黃男爲滿足私慾,趁小安熟睡時侵害其身體與性自主,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事後雖一再道歉,卻在法庭翻供,態度不佳,也未和解或賠償。再考量他過去曾因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遭判刑,素行不佳,因此量處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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