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員激戰射箭教練挨告!喊冤正宮要她「加入家庭」 3人行免賠

▲臺南一名女子和射箭場夫妻「三人行」,分手後被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郭玗潔/臺南報導

臺南一家射箭場的老闆娘發現,身兼老闆和教練的丈夫正追求原爲女學員的員工,板娘竟主動傳訊邀女員工「三人同行」,鼓吹「與其說是破壞家庭,倒不如說是加入家庭」、「妳之於我跟雙子一樣,沒有分誰大誰小」,女員工見板娘如此大方,索性和老闆發生性行爲,並搬進夫妻倆的家同居。沒想到女員工和老闆分手後,卻被板娘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50萬。臺南地院審理,認爲板娘對「三人行」知情且同意,判女員工免賠。

板娘主張,她和丈夫結婚6年,共同經營射箭場,丈夫也同時擔任射箭場教練,而女員工琳琳(化名)原本是射箭場學員,2023年7月成爲射箭場員工,她發現琳琳和丈夫越來越曖昧,查看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琳琳和丈夫在射箭場擁抱,兩人訊息還有許多鹹溼對話,顯然已發生性行爲。

板娘指出,她向丈夫攤牌後,丈夫仍執意和琳琳交往,她顧及小孩年幼,只能隱忍,直到琳琳於2024年3、4月另結新歡,也從射箭場離職,才和丈夫分手。琳琳侵害她配偶權,她要對琳琳求償50萬。

庭審時,琳琳喊冤說,她是被板娘鼓吹、邀約,才同意開始「三人同行」關係,板娘還表示「期望她陪伴、滿足丈夫的性慾」,三人甚至還同居生活,她並沒有侵害配偶權。

琳琳拿出訊息證據,包含板娘發現丈夫在追求琳琳後,主動於2023年7月說服琳琳和丈夫交往,對琳琳說「妳只要記得,我一定是保護妳的角色,這個需要時間調適,但我可以擔保教練算是好男人」,又傳送「妳的經期準嗎」、「會算安全期嗎」、「有人說想跟妳睡」、「妳大概自己心裡知道會發生什麼事」,還表示「我記得我有跟妳說過『很開心妳能加入』之類的話,到現在還是沒變,是真的開心,沒有勉強」。

板娘也於隔月傳訊說「妳老公說妳覺得破壞家庭,想跟妳聊聊,爲什麼妳會這樣想」、「與其說是破壞或介入家庭,倒不如說是加入這個家庭」、「我也說過,我們三個人是非正常一般倫理關係,所以無法從傳統一男一女的觀念套入」、「妳現在之於我,我的想法是就跟雙子一樣,沒有分誰大誰小」、「我們等於是一體的,只是分成2人」、「他現在就是缺一個能打理家事跟100%陪伴做愛的對象,我沒辦法全部包辦,就找別人來填補空缺」等語,鼓勵琳琳和丈夫的交往關係,並和琳琳分配家庭和工作事項。

而後板娘對琳琳說「我不想每次約會都變成三人約會的原因是因爲不想變成煙霧彈」、「加上他自己之前說溜嘴,說我是煙霧彈」,琳琳也表示她有和人夫分手的打算,只是跟人夫提分手前,想先跟板娘說等情,都顯示琳琳和人夫交往,板娘從頭到尾知情且同意。

不過板娘提出她傳給丈夫訊息,「這7年來沒有認真經營跟你的性慾感情感到抱歉,是我不努力,是我選擇把孩子生下來,是我沒資格對三人關係感到不舒服」等語,認爲自己並沒有真正同意三人行,只基於壓力勉強容忍。

法官審理,認爲不管板娘同意三人行的動機是什麼,就板娘傳給琳琳的訊息,已足以讓琳琳認爲板娘真心接納她,因而琳琳甚至搬去和夫妻倆同居,判琳琳無侵害配偶權,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