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前妻強帶出國就學!南科男大罵:法院認證先搶先贏?

王姓男子不滿謝姓前妻將2名女兒帶往美國一起任職及生活、就學,向臺南地方法院提告要求小女兒照顧權判給他被駁回。(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王姓男子與謝姓前妻都是南科高階主管,2021年離婚時談妥長女跟媽媽、小女兒跟爸爸,2023年謝女被派到美國任職,王男向法院提告禁止謝女帶小女兒出國,結果謝女在判決隔天,將2個女兒一起帶往美國,引起王男大爲不滿。法官認爲2名女兒在美國生活穩定,將照顧權判給謝女,令王男提抗告大罵「這是法院認證的親權爭議,可不計違法,先佔先贏嗎?」

王男提告指出,2021年12月底雙方協議離婚時,約定2人所生2名未成年女兒親權由雙方共同行使,長女由謝女照顧,小女兒由王男照顧。2023年1月,王男被調職到臺中,他準備將小女兒帶到臺中就近照顧,要求謝女將小女兒轉學到臺中與他同住,遭到謝女拒絕。接着他聽說,謝女將被公司外派到美國3年,會帶着2名女兒一同前往,他即提告要求謝女將小女兒交給他照顧、轉學到臺中及禁止謝女帶小女兒赴美國。

謝女則反駁,她被外派前往美國,事前即與2個女兒溝通,也向王男說過,2個女兒都同意跟她前往美國就學、生活,王男當時並未拒絕,也未反對小女兒與她一同前往美國,法院也將小女兒的主要照顧者改由她擔任,王男沒有理由阻止小女兒與她一同出國。

王男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暫時處分,法院裁定在交付子女照顧權未確定前,謝女不得將小女兒帶出國。結果在法院裁定隔天,謝女即帶2個女兒前往美國,令王男再次提告,謝女則委任4名律師與王男周旋。

今年謝女委任律師向法院要求確認小女兒照顧權,因小女兒在美國生活很習慣,法官透過社福機構越洋調查後,將照顧權判給了謝女,引發王男不滿,向法院提起抗告。

王男指控謝女在隔海庭訊中無端陳述「父親會殺了小孩」、小女兒得了焦慮症且就醫2次,足見謝女對他怨念甚深,平日恐灌輸女兒不正確訊息,使未成年的女兒怨恨及恐懼他,顯然違背友善父母原則,不利於未成年女兒的正常人格發展;另外,謝女逕自將2名女兒帶往美國,已涉犯刑法略誘罪,因2年多未到案,已被臺南地檢署通緝在案,他要求法官將女兒照顧權判給他。

法官經隔海訊問後,認定謝女的照顧能力良好、彈性且貼近2名女兒現階段年齡所需,依照顧繼續性、主要照顧者、手足不分離等原則,綜合考量女兒年齡、生活狀況、兩造照顧條件、親職能力、時空環境等,認定由謝女單獨行使照顧責任,符合2名女兒最佳利益,駁回王男的請求,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