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喝醉遭高中同學性侵懷孕 他怪女方沒吃事後藥 法官怒了重判
女大生喝醉遭高中同學性侵懷孕,男怪女方沒吃事後藥,法官怒了重判。(圖:shutterstock/達志)
男子小明趁高中同學聚會,性侵就讀大學的喝醉失戀女同學小美,但她因泥醉不知遭性侵,直到小明隔天被告才驚覺失身,小明不斷催促她去買事後藥吃,但不久後小美髮現「懷孕」被迫去墮胎,小明卻利用女方擔心丟臉,不斷威脅要她對父母說是兩情相悅,甚至找朋友假扮父親,和小美父母談判,甚至怪她不知事後藥。法院審理後,認定小明態度極度惡劣重判6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明與女大生小美在民國111年9月某日參加高中同學會相約出遊,凌晨主動表示要載小美回學校,路途中小美談起與前男友分手後心情不佳等語,小明就勸她喝酒。並拿出瓶伏特加讓她直接就口喝,但小美因無飲酒習慣,不知伏特加是烈酒,喝幾口之後立刻陷入昏睡,僅記得遭到小明扶入旅館。
隔天小明傳訊說有發生關係,但因爲沒做安全措施,要小美趕快去買事後避孕藥。小美當場氣炸當下很生氣,小明只是不斷道歉,還催促她快去買避孕藥比較緊急。
事後小美自行驗孕發現竟然真的懷孕「中獎」、將事情告知同學及表姊,並進行墮胎,最後才向父母泣訴。未料小美母親打電話向小明理論時,小明卻逼小美要套招,表明2人是合意發生關係,小美認爲他不斷撒謊撇責,決定提告。
法官審理後,認定認爲男方吃定女方不想被曝光遭性侵還懷孕,企圖逼女方統一說詞,目的是避免自己揹負刑責,且趁女方泥醉時性侵,審理期間拒不認罪也未與女方尋求和解及致歉,惡劣找朋友冒充自己父親跟女方父母對話,並責怪女方沒及時吃事後避孕藥導致懷孕,屬犯後態度最惡劣之情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6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