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撿屍女同學害懷孕 竟怪她「沒吃事後藥」:上法院會很難看

▲女大生琳琳遭男大生性侵懷孕,竟被加害者責怪「沒按時吃事後避孕藥」。(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鄒姓男大生與女子琳琳(化名)是多年同學,卻趁着出遊時,以安慰失戀爲名義請對方喝酒,再將人載往新北市新莊某旅館「撿屍」性侵。事後,琳琳發現懷孕,憤而提告,怎料鄒男竟反過來指責女方「未按時吃事後避孕藥」,還嗆「上法院會很難看」。法院審理後,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6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

根據判決書,案件發生於2022年9月13日,當天鄒男與包括琳琳在內的幾名友人相約至臺中遊玩。凌晨返程途中,其他友人在新竹下車後,車內僅剩鄒男與琳琳。

鄒男聽聞琳琳因失戀心情低落,便拿出車內伏特加酒提議飲用。琳琳因平時少喝酒,不疑有他直接飲用,結果幾口下肚後,便感到頭暈且意識模糊。鄒男見狀,趁機將車開至新北市新莊某旅館,扶着琳琳進房後,褪去她的衣物,在她泥醉無法反抗的情況下性侵。

隔天早上,鄒男叫醒仍宿醉的琳琳,並急着帶她至捷運站自行回校。琳琳回校後感到身體不適,上課途中還多次嘔吐。當晚,鄒男傳訊息告知她昨晚發生性關係,並要求她購買事後避孕藥處理。

琳琳得知後情緒激動,質問「爲何會發生這種事?」鄒則迴應「趕快去買藥處理比較重要」。事後,琳琳因害怕事情曝光,選擇隱忍,直到驗出懷孕後,才向表姐告知案情,並在家人支持下提告。

鄒男在法庭上辯稱,當天兩人是合意投宿旅館,並在房內玩「大冒險」遊戲,後來因女方輸了,才幫他口交,最後兩人發生性行爲。鄒男聲稱,琳琳有意識且同意發生關係,中途還上廁所。

不過,法院根據琳琳的陳述,以及友人和表姐的證詞,認定琳琳因醉酒失去抗拒能力,鄒男趁機性侵事實明確。

根據對話紀錄,鄒男事後多次向琳琳傳訊施壓:「妳知道上法院的話,○○○是會來當證人的。所有妳的朋友圈,親人都知道,所有人都知道了,妳應該不想這樣吧?」、「妳絕對不希望走上法院,因爲走上法院所有東西公開來,妳們也告不贏我。證據拿出來,我講講聽點,除了弄難看,妳們還會告失敗,真的。」

爲了讓琳琳在家人面前改口,鄒男還傳訊稱:「我已經承擔很多東西了,妳爸他說打來的時候,妳可不可以跟他說,當下其實妳還有一點意識,妳最後是同意的,妳這樣就好了…妳這樣講可能妳覺得妳吃虧...如果說妳是願意的,那他也不會罵妳...妳只要取捨這個點我們就不用上法院,這件事就直接結束了...」

法院指出,鄒男在本案中利用琳琳因酒醉喪失意識的情況進行性侵,行爲惡劣,且事後未見悔意,甚至以威脅手段企圖影響琳琳的陳述。綜合犯罪情節及對被害人身心的重大傷害,判處鄒男有期徒刑6年。

鄒男不服上訴,並在高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最終高院審酌鄒男剛大學畢業,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改判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