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爲爭撫養權 連捅前妻閨蜜三刀致十級傷殘
近日,記者從裁判文書網上獲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阿克蘇墾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家庭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罪案件。
被告人李先生與吳女士曾是夫妻,育有一兒一女。因感情不合,2024年9月吳女士起訴離婚,法院判決兒子歸李先生撫養,女兒則由吳女士撫養。然而,李先生不願接受“女兒歸前妻”這一事實。
2025年春節前夕,吳女士準備回老家過年。1月15日晚,朋友們在她家中爲其送行,李先生開車到她家要孩子的衣服。二人在房門口因送孩子去火車站等問題發生了激烈爭吵,李先生情緒激動,不僅言語辱罵吳女士,甚至揚言要“弄死她”。吳女士的閨蜜小李出言勸阻,沒想到卻因此“捲入其中”,眼看事情越鬧越大,吳女士的朋友們撥打了110報警。
民警接報後趕到現場,經調解,吳女士妥協由前夫李先生次日將孩子們送往火車站。此時李先生的父親和兒子也來到了現場把李先生帶走。大家都以爲事情就此告一段落,誰知李先生卻依舊沒有放下心結,他把父親和孩子送回家後,再次折返,回了前妻家,這一次,他從車上拿了一把西瓜刀裝在褲子的右口袋裡。第二次上門,他再次提出要女兒的撫養權,被前妻拒絕後離開。
1月16日凌晨3時左右,吳女士的閨蜜小李送走朋友後返回吳女士家裡時,在樓道再次遇到李先生。李先生以“談撫養權”爲由與其一起上樓。在吳女士家中,李先生第三次提出希望要回女兒的撫養權並復婚,被吳女士毫不猶豫地拒絕。吳女士還當場指出了李先生在婚姻期間的種種問題,閨蜜也幫腔吳女士,表示不會將撫養權給李先生。面對接二連三的否定,李先生道歉並下跪磕頭認錯後離開。
誰都沒想到,在一小時後,也就是凌晨四點,吳女士家再次傳來了敲門聲。閨蜜小李打開門的一瞬間,李先生猛然拉開房門,拿出口袋裡的西瓜刀捅向閨蜜的左胸。閨蜜受傷後逃入臥室,李先生持刀追入並再次將其刺傷,吳女士哭着上前阻止,閨蜜小李才趁機逃出屋外,李先生提着刀追出,兩人在小區樓下繞了一圈後,閨蜜小李再次逃回吳小姐家中。
李先生追到單元樓門口,看見吳女士跪坐在門口,並勸阻他不要繼續傷人。此時的李先生似乎才醒悟過來,上前安撫吳女士並提出先撥打120救人。但吳女士將其推開,迅速返回家中並反鎖大門。小李已撥打電話報警,而李先生則在門外詢問閨蜜的受傷情況並撥打了120,等待警方到場後承認行兇,交出兇器。
經鑑定,小李傷情爲重傷二級,構成十級傷殘。李先生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主動賠償了小李的醫藥費。
庭審中,辯護人提出,李先生是因家庭矛盾引發的偶發性犯罪,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顯著低於普通故意傷害犯罪,建議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而法院認爲其行爲屬初犯、偶犯,認錯態度良好,因此對其從輕處罰的意見予以採納。但因其主觀惡意較大且持刀追人情節嚴重,不予採納“宣告緩刑”的辯護意見。
最終,被告人李先生因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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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杜妍潔)
編輯: 馮家琳
責編: 陳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