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懷疑被詐賭 開車撞進棋藝館!因一動作獲無罪
楊姓男子因懷疑遭詐賭,倒車撞進棋藝館泄憤。(資料照片)
高市一名楊姓男子(22歲)去 (2024)年3月間,因懷疑自己在棋藝館打麻將被詐賭,特意買了一輛二手車,在凌晨棋藝館營業時間倒車撞進店內,然後棄車由2名同夥接應離開,幸好當時櫃檯人員不在位子上,所以沒有人受傷,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高雄地院審理認爲楊衝撞前有剎車,難以證明有殺人意圖,涉案3人均判無罪。
警方調查,楊男在案發前,曾與友人在該棋藝館打麻將輸掉100萬元,懷疑被棋藝館詐賭,於是心懷怨恨計劃報復,先購置1臺二手汽車當成作案工具,再找來二名林姓、王姓男子做接應,在3月7日0時許,2臺車前後開車到福德二路棋藝館位置,楊以倒車方式撞進店內,再棄車坐上尾隨在後的接應車輛逃逸。
撞擊造成棋藝店大門、櫃檯、冰箱、飲水機、電腦及監視器毀損,現場一片狼藉,所幸當時店員有事離開櫃檯才逃過一劫,苓雅警分局根據監視器發現逃離車輛資料,當天清晨就逮到涉案的楊男等3人,檢方在偵訊後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及毀損罪嫌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楊男辯稱自己開車衝撞,只是爲了泄憤無意傷人,在撞擊之前還目視確認櫃檯沒有人才行動;同夥2人也稱自己只是負責接應,並沒有下車或參與衝撞。
法官認爲,楊男確實有先觀察狀況,衝撞未盡全速甚至還有踩剎車,應無主觀上的殺人犯意,只撞擊1次後就快速離開現場,行爲也未涉危害公衆安寧,因此認定3人行爲不構成殺人未遂、妨害秩序、恐嚇公衆等罪,至於毀損部分,楊男已和棋藝館和解具狀撤告,因此全數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