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跟蹤騷擾女同事判拘役又再犯!監視影片成鐵證 嘉檢起訴

嘉義林姓男子對前女同事有好感,因涉嫌多次跟騷遭判拘役確定,警也以書面告誡,但林男不知悔改,多次藉故在女子工作場所逗留,讓女子心生畏懼,無法安心工作而報警。警方據報再將林男依法送辦,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跟騷法起訴。

起訴書表示,年約33歲林男與因工作結識女同事,2023年6月涉嫌實施跟蹤騷擾行爲遭起訴,去年3月間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拘役30天確定,嘉義縣朴子分局也對林男發出書面告誡,不得再對被害人女子跟蹤騷擾。

但林男遭判處拘役確定後仍不知悔改,去年5月至去年7月間分別前往女子住處附近徘徊,還多次前往女子工作的加油站,以加油、洗車或與其他前同事商討私事爲由,在加油站逗留數10分鐘後才離開。

因林男涉嫌跟擾行爲讓女子心生畏怖、無法放鬆心情出入居所,工作時處於緊張害怕狀態,影響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因此報警偵辦。

林男坦承於女方住處、上班地方徘徊,但否認有跟騷罪嫌,辯稱與女子曾是同事,見女子走路上下班,騎車前往確認她是否住在附近,而去加油站是找前同事談事情、洗車。

檢方認爲,林男若真要與前同事商討私事或是洗車,在不接近被害人情況下,仍有其他途徑可採用,但林男刻意選擇被害人工作地點及上班時間,又有監視影片等可佐證,對被害人實施跟蹤騷擾的目的十分明顯,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

嘉義男騷擾前女同事被判拘役,他又持續涉嫌跟蹤,嘉義地檢署依跟騷法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