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毒駕撞行人又輾壓肇逃 嘉檢依殺人未遂起訴
男子毒駕撞行人又輾壓肇逃,嘉義檢方偵結依殺人未遂起訴。圖/資料照片
起訴書表示,34歲林男於去年10月6日凌晨3點26分,施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自雲林斗六市友人住處,駕駛小客車沿斗六市區道路及臺78線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途中接連闖紅燈、逆向、左右偏行、擦撞分隔島及電杆、撞擊平交道護欄等危險駕駛。5點7分林男開車經過嘉義縣新港鄉新中路時,疾駛撞飛同向的行人陳男,撞擊擋風玻璃後滾落地面,林男停車並搖下車窗查看,路人告知撞到人,不料林男竟加速前行,直接輾壓倒臥在車前的陳男後,逃離現場。
陳男因而受有骨盆骨折、雙側恥骨及右側薦椎骨折、右大腿碾壓血腫並持續皮下血腫、眩暈並左耳聽力受損、貧血等傷害,幸好旁人報警、消協助就醫後撿回一命。
林男肇事後駕車返回住處,由友人接應前往他處躲藏,且指示他人將車輛送修。警方調閱監視器,並傳喚到案說明,林男坦承毒駕肇事。
嘉檢偵結,林男施用毒品後注意力及反應力降低,無法妥適判斷路況及操控車輛,仍駕車上路,且多次闖紅燈、逆向行車及撞擊路邊設施等危險駕駛,漠視往來用路人安全,還追撞行人在肇事後未停留現場查看或爲必要處置,駕車逃逸並躲藏他處,所生危害、惡性及違反義務程度甚鉅,事後也沒有與被害人或其家屬達成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建請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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