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7旬翁「還肇逃」 屏東男過失致死起訴續押

曹姓7旬翁駕駛廂型車遭蔡男追撞,整車翻轉1圈車頭都遭壓扁,曹男送醫不治,蔡男被依肇逃、過失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警方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廂型車遭追撞,地上有長長的煞車痕。(警方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屏東市和生路一段去年底發生一件死亡車禍,22歲蔡姓男子施用毒品後開車追撞70歲曹姓男子的廂型車,由於撞擊力過大,廂型車整輛車翻覆至對向車道,連車頭都遭壓扁,曹男送醫不治,蔡男駕車逃逸後落網,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肇逃、過失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在今(18)日移送法院審理。

屏東地檢署指出,蔡男在去12月21日清晨5時至7時之間,在高雄市一間旅館,吸食含有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美託咪酯及第3級毒品硝甲西泮的「哈密瓜錠」、並以捲菸吸食第3級毒品愷他命後,開着一輛白色轎車離開旅館。

蔡男在同日上午7時47分行經屏東市和生路一段,在超車時自後撞擊曹男駕駛的廂型車,導致廂型車翻覆至對向車道,致曹男受有胸部鈍傷並多處肋骨骨折、肺裂傷、雙側血胸,送醫搶2小時仍宣告不治。

屏檢表示,蔡男在車禍肇事後,未留在現場救護或報警,竟直接開車逃離現場,到同日上午8時40分許,才騎乘機車返回案發地點,向正在處理交通事故的員警坦承爲肇事者。經警方採集尿液送驗,確認有施用毒品,所涉施用毒品部分,另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

屏檢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近日偵查終結,認其所犯屬國民法官法適用罪名,今天移審法院,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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