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砸罷免宣傳車 4天火速起訴
苗栗苑裡鎮38歲邱男砸毀罷免團體宣傳車,苗檢4天火速偵結起訴。(翻攝自苗栗國罷免立委連線臉書/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苑裡鎮5月5日發生罷免團體宣傳車遭砸事件,38歲邱姓男子情緒激動,兩度毀損車窗後逃逸,警方迅速逮捕並依違反選罷法罪嫌移送法辦,苗栗地檢署僅花4天就迅速偵查終結,9日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引發地方政壇關注。
另外,徐姓男子9日上午9時許,在苗栗市日新街一處設有罷免連署站的咖啡店前「燒胎」,製造大量嗆人的煙霧,且疑似出言「嗆聲」, 附近店家見狀趕緊關閉門窗,過往人車也迴避。苗栗警分局獲報迅速逮獲43歲徐男,訊後依公共危險、恐嚇等罪嫌移送檢方偵辦。苗栗地檢署昨晚近10時許發佈新聞稿表示,該署獲悉苗栗市罷免連署站外燒胎案件後,十分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偵辦,以期儘速查明案情。
檢方指出,38歲邱男5日疑不滿罷免,情緒失控,於苑裡鎮信義路連續2度砸毀「苗栗國罷免立委連線」宣傳車3面車窗。警方速逮邱男,依違反選罷法送辦,檢方速偵速結,9日提起公訴。
警方指出,邱男平時情緒不穩,曾有過激行爲,初步供稱「擔心大罷免會引發戰爭」,5日上午見到罷免宣傳車,情緒激動之下才出手砸車。警訊後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他移送苗檢偵辦。
苗檢表示,本案發生後即分案由檢察官黃棋安偵辦,當日即完成被告訊問,並迅速調閱監視器畫面、蒐集相關證據及證人供述,認定邱男涉案情節明確,因此昨日偵結依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褫奪公權,以儆效尤。
檢方強調,罷免制度是法律明定的公民政治權利,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脅迫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連署或宣傳活動。對於破壞民主程序與公共秩序的行爲,將嚴正執法、從嚴究責,以維護選舉罷免制度的公正性及人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守護民主社會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