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木棍猛砸大罷免宣傳車 檢2罪提公訴求處重刑、褫奪公權
▲苗栗一名男子不滿大罷免,竟當街拿木棍砸宣傳車,遭檢方提起公訴。(圖/翻攝「苗栗國罷免立委連線」FB)
記者楊永盛、趙蔡州/苗栗報導
苗栗縣38歲邱姓男子因不滿大罷免,5日上午在苑裡鎮新興路、信義路口看見罷團宣傳車時,竟持木棍上前瘋狂砸車。苗栗地檢署檢方經多日調查後,認定邱男舉動已涉犯《罷免法》強暴妨害他人爲罷免案連署及《刑法》毀損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請求從重量刑、褫奪公權。
苗栗地檢署9日表示,針對5日發生的懸掛罷免宣傳旗幟車輛遭人暴力敲擊毀損案件,檢察官案發當日(5日)即訊問邱男,經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定邱男涉犯《罷免法》第98條第1項第2款以強暴妨害他人爲罷免案連署,以及《刑法》第354條毀損罪,並於9日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褫奪公權。
苗栗地檢署表示,罷免制度系法律所定之公民政治權利,切勿因立場不同,而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手段妨害他人爲罷免案之連署等活動。任何意圖干擾民主程序、破壞公共秩序之行爲,均屬違法,地檢署將依法從速嚴正偵辦,從嚴究責,以維護社會法治。
事件發生在5日上午10點多,苗栗通霄警分局接獲民衆報案,指稱有1名騎乘機車的男子在苑裡鎮新興路、信義路路口,大約苑裡鎮公所北側,持木棍猛砸、破壞停放在路邊的罷免團體藍色宣傳車,導致宣傳車車窗幾乎全毀,犯案後騎車逃逸。
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並於5日上午11點40分許前往邱男住家逮捕邱男,邱男供稱因不滿大罷免,纔會砸車泄忿,甚至說出「大罷免就是挑起戰爭的行爲」等。檢方經復訊邱男、調查相關事證後,9日宣佈案件偵結,認定邱男涉犯《罷免法》、《刑法》2罪,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