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送醫不治 解剖查死因 虐童致死判18年 上訴遭駁

新北市1名2個月大男嬰20日被吳姓母親發現呼吸異常,送醫後不治,警方不敢大意報請士林地檢署安排解剖釐清死因。(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1名2個月大男嬰20日被吳姓母親發現呼吸異常,送醫不治,男嬰無明顯外傷,由於吳女2023年曾因過失釀長女嚴重燙傷、腳趾截趾,警方不敢大意,報請士林地檢署安排解剖釐清死因。此外,臺南市2歲多謝姓男童2023年遭父親狠心虐死,謝父一審遭重判18年,不服提起上訴,臺南高分院26日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35歲吳女20日晚間6時許發現男嬰呼吸微弱,救護人員獲報趕至實施CPR、送醫搶救無效,吳男與陳姓前男友晚間11時許主動至派出所報案,表示男嬰需協助報驗。男嬰是否爲陳男骨肉尚待親子鑑定。

警方初步勘驗,男嬰無明顯外傷,但調查發現,吳女2023年在臺北市租屋處,曾因操作吹風機疏忽導致未滿月的女兒雙腿遭熱風吹灼3小時,釀成15.5%體表燙傷,最終左腳3趾截除;經醫院通報家防中心,檢警介入並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女嬰遭安置。吳女辯稱產後重度憂鬱服藥導致昏睡,但臺北地院認爲其行爲與傷勢具因果關係,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警方指出,男嬰遺體暫置殯儀館,將由士林地檢署安排解剖釐清確切死因,若發現涉及不當對待,將依法偵辦。

此外,臺南市2歲多謝姓男童2023年10月18日被陳姓生父及謝姓生母送醫急救,到院前死亡,院方懷疑男童遭凌虐致死報警後,父母均被起訴。由於陳男曾以水管肛門灌水、徒手捏生殖器等不人道方式虐童,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重判18年後,陳男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昨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