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南說法 | 假房主,裝黃牛?真騙子!

冒用出租方名義騙取房租

從房屋租賃中看到“商機”,本是短期“租客”,卻通過“P圖”搖身變成房主,將短租房長期租給他人,賺取差價租金。近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劉浩法官承辦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高某通過上述手段冒充房東,詐騙租客33萬餘元。

根據租客需求 量身“定製”房源

被告人高某長期混跡於房地產中介和物業羣中,伺機尋找租客,並針對這些人的具體需求,前往其他的房地產中介公司爲這些租客“量身定製”房源,找到房源後便跟房主接觸溝通,達成短期租房的協議。

冒名頂替扮房東

高某在租房時,特意要房主提供例如房產證等證明房產以及載有房主個人信息的文件,在拿到後便偷偷保存爲電子版,利用P圖技術將自己的身份信息替換上去,一系列狸貓換太子操作後,高某搖身一變,以以假亂真般成了“房主”。隨後,高某將事先準備好的這一套“假皮囊”套在身上,找到對該房屋有長期承租意願的承租人,聲稱自己是房主,可以跟他簽訂長期的房屋租賃合同,以此騙取短期和長期房租之間的差價。

機關算盡終獲刑

截至案發,高某共詐騙23人,涉案金額達33萬餘元。案發後,高某僅返還了5萬餘元,剩餘贓款則被揮霍一空。合議庭認爲,被告人高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最終判決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法官寄語

在租房過程中,可以通過社區或物業覈實房主身份,並選擇正規渠道,警惕異常低價,在交易中留好憑證,多注意交易細節,提高警惕。

“省錢”不該以“增加風險”爲代價。在進行交易活動時,儘量選擇正規的中介公司,切勿貪圖小便宜,相信“天上掉餡餅”,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