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財快評·兩會觀察|育兒補貼有多重作用,可考慮因地制宜設置標準

楊舸(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3月7日,國家衛健委主任雷海潮在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江蘇代表團開放團組會議時指出,人口問題仍是一個需要深入和動態研究的重要問題。今年將發放育兒補貼,國家衛健委正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相關的育兒補貼的操作方案。要進一步的降低生育、養育和教育方面的成本,要大力發展托幼一體化的服務,爲需要進行托育服務的家庭提供更多普惠性服務。

自2021年起,我國已經有不少中小城市出臺爲二孩、三孩家庭發放育兒補貼的政策,此後,濟南、哈爾濱、杭州、長沙等大城市也加入了發放育兒補貼的行列,這些先行經驗爲育兒補貼政策在全國層面鋪開奠定了基礎。從國際經驗來看,育兒補貼是家庭支持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等多重意義。

首先,育兒補貼能直接增加家庭收入,爲孩子成長提供經濟支持。世界範圍內,許多低生育率國家都存在生育或育兒補貼政策。育兒的經濟補貼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庭養育孩子的經濟壓力,尤其是可以保障低收入家庭孩子的營養、教育和醫療等基本需求,促進他們身體和智力的良好發育,從而提升兒童的整體福祉。

其次,發放育兒補貼包含保障兒童權益、社會責任和社會公平的多重含義。育兒補貼是現代兒童福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育兒責任從家庭走向社會的重要體現,通過政府財政、公共保障基金等方式籌集資金,爲家庭提供育兒補貼,意味着孩子的成長不僅關乎家庭,也關係到社會整體的發展。育兒補貼還有助於減少因家庭經濟狀況差異導致的育兒資源分配不均,保障每個孩子都能有相對公平的成長環境。

然而,要最大程度發揮育兒補貼政策對緩解家庭育兒經濟壓力、提升生育意願的作用,仍然需要從多方面進行細化和完善。一是應保持經濟補貼的差異性和靈活性。由於區域間經濟發展水平、家庭收入和育兒成本差異較大,若統一補貼標準恐怕難以滿足實際需求,需依據不同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物價水平以及家庭收入層次,制定靈活的補貼標準,增加補貼對低收入家庭或欠發達地區的傾斜,提高財政支出的收益效率,發揮收入調節的作用。

二是應儘可能擴大覆蓋範圍和增強補貼手段。目前補貼多針對二孩、三孩家庭,一孩家庭覆蓋不足,且易引發公平性爭議,應逐步將一孩家庭納入補貼範圍,不以戶籍身份、居住年限等條件來限定補貼羣體,對所有育兒家庭一視同仁;除現金補貼外,也可將補貼範圍拓展至教育、醫療、住房等領域,增強對各收入羣體的生育激勵作用,全面減輕家庭育兒成本。

三是應增強公共支出的可持續性。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也差異較大,如何合理確定中央與地方財政在育兒補貼中的分擔比例,也需要充分考慮,確保政策長期穩定的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單純依靠育兒補貼可能還不足以全面有效地提升生育意願、解決低生育問題。鼓勵生育是一項複雜性、系統性的任務,在人口趨勢發生轉變的背景下,建立全面的生育支持體系對鼓勵生育意義更加重大。除了加緊出臺育兒補貼外,還需有一攬子措施,降低家庭生育、養育和教育的負擔,完善兒童福利制度,構建育兒友好的職場環境,完善育齡女性的勞動權益保障,全面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