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受災戶 繳稅期展延

南臺灣受丹娜絲颱風重創,又遇到多雨災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30)日表示,爲減輕災民各項稅目報、繳稅壓力,日前已公告各稅目繳納期限展延。

根據南區國稅局公告,6月貨物稅、菸酒稅申報繳納期限延至8月15日;5-6月期營業稅延至7月22日;6月小規模營業人按月查定營業稅繳納期限延至8月10日;房地合一稅報繳截止日在7月6日至15日者,繳納期限延至8月15日。

另外,爲協助災民有足夠時間重建家園,臺南市、嘉義縣市等地民衆,申報財產損失減稅申報期限,從原本一個月延長至六個月,也就是自2025年7月5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止。

國稅局強調,對於災害導致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納稅人辦理稅捐減免。

國稅局提醒,凡因颱風導致不動產、動產或營業設施等受損者,皆可依規定提出災損申報,以減輕租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