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工業級雙氧水加工?百威公司黑心豬大腸流向4縣市 已攔截逾2公噸

業者作業場所存放1萬1664公斤豬腸,倉儲存放940公斤豬腸,衛生局已立即查封。圖/食藥署提供

屏東縣百威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衛福部食藥署與農業部防檢署及警方、檢調至該公司豬內臟清洗場所,發現標示禁止用於食品的工業級雙氧水,被用於加工豬腸,主管機關已要求業者暫停作業、封存產品共11公噸2千餘公斤。據業者出貨簿冊,共3千公斤產品已流向臺北、桃園、高雄、屏東縣等4縣市,截至今天傍晚共下架2104公斤,近1公噸尚未下架。

食藥署日前與屏東地檢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衛生局前往「百威食品有限公司」之倉儲及作業場所執行查覈,並於該公司位於屏東縣的豬內臟清洗作業場所,查見標示「工業級產品,禁用於食品應用」字樣的雙氧水,涉嫌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豬腸,衛生機關已要求業者暫停作業、封存產品,並下架回收。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說,業者作業場所存放1萬1664公斤豬腸,倉儲存放940公斤豬腸,衛生局已立即查封,並監督有疑慮產品下架回收,針對已流入市面產品,根據查扣的業者帳冊,列有受貨人姓名、暱稱及電話,與寄送地址等資料,已交由所在地衛生局,10月2日至3日期間,陸續掌握產品流向,並立刻要求下架。檢調單位則於現場查扣工業用雙氧水,持續釐清偵辦中。

食藥署指出,根據參與現場搜查的防檢署人員說明,屠檢獸醫師會於屠宰線上判定豬隻內臟等是否病變或異常,若判定不合格不可供人食用,則潑灑藍色改質劑後送化制處理,防止流入食品鏈,因此屠宰場供應「百威食品有限公司」內臟非來自病死豬隻,爲可食用之內臟,業者自述,是爲加強賣相而添加雙氧水。

魏任廷指出,業者如有使用工業級雙氧水加工食品,涉及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相關產品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燬,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食藥署與農業部防檢署及警方、檢調至該公司豬內臟清洗場所,發現標示禁止用於食品的雙氧水,被用於加工豬腸。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