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小舅妻名義亂檢舉 大學教授報復失敗換到判刑加賠錢

在某大學任職的葉姓教授和小舅子發生爭執,葉男爲報復小舅,冒用小舅妻子名義,向公司檢舉小舅收受回扣,讓小舅無端接受調查,後來小舅與妻子查出檢舉信是葉男冒名寄出,氣得向葉提告並索賠2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葉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另應賠償1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葉男具博士學歷,現爲某大學教授,2021年間,他因細故與小舅子發生衝突後不滿,於同年10月4日上午及中午,冒用小舅妻子名義撰寫檢舉信,宣稱小舅收受回扣、財產暴增等,將信件寄至小舅任職的顧問公司客服信箱。

小舅公司收信後展開調查,因檢舉人是以其妻名義具名檢舉,讓公司不敢大意,最後經調查後,確認爲葉男冒名檢舉,且檢舉欠缺實際證據。

小舅妻子事後氣炸,認爲葉男只因對小舅不滿,就冒用她名義檢舉,除了報警提告外,另對葉男提告索賠20萬元。

刑事部分,法院審理後,認定葉男冒用小舅妻子名義寄發檢舉信,已構成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考量他無前科,僅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2年,並應繳納公庫5萬元,上法治教育課程確定。

民事部分審理時,葉男仍反駁,稱檢舉信署名是他隨意繕打的名字,並不是故意要以小舅妻子名義檢舉,且他在檢舉信中還有留下電話號碼,並不會誤認是小舅妻子寄的檢舉信,拒絕賠償。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法官依據刑事判決結果,認定葉男確實冒名檢舉小舅收受回扣,已該當「僞造」要件,且侵害小舅妻子的名譽權及姓名權。

簡易庭法官審酌葉男在大學任職,具博士學位,判他應賠償10萬元較爲適當。葉男不服上訴,高雄地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爲賠償10萬元適當,維持原審判決確定。

高雄地院外觀。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