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冒名檢舉小舅收回扣 害她無端背「舉發枕邊人」污名

高雄地院合議庭審酌葉男社會地位與故意程度,判葉男應賠償曾女精神撫慰金10萬元,全案確定。(資料照片)

高雄一名曾姓女子,竟在一無所知的情況下,被人冒用名義向丈夫任職公司檢舉「收受回扣」,導致丈夫遭到公司調查,自己也無端背上「舉發枕邊人」的污名。事後查出,檢舉信竟是丈夫的姊夫、現職大學教授葉姓男子因心生不滿所爲。曾女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判葉男刑事部分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另在民事部分判決應賠償1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葉男具博士學歷,現任某大學教授,2021年間因細故與小舅子發生嫌隙,竟心生報復,於同年10月先後三度冒用小舅妻子曾女名義,透過電子郵件檢舉小舅子「收受回扣、財產暴增」等,寄到他任職的工程顧問公司客服信箱。公司接獲信件後高度重視,隨即展開內部調查,因檢舉署名爲員工妻子,公司不敢大意,最後才查出檢舉內容欠缺證據。

公司事後向曾女先生說明情況,曾女事後得知自己被誣指爲檢舉人,氣憤難平,夫妻兩人查證追蹤,發現信件竟是葉男冒名寄出,除向警方報案外,也提起民事求償,認爲葉男無端冒用她的姓名,嚴重損害其名譽與婚姻關係,求償20萬元。

刑事部分,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認定,葉男確實冒用曾女名義寄出檢舉信,構成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考量他無前科,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並須繳納公庫5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

民事部分,葉男辯稱僅「隨意填名」,無意針對曾女,且檢舉內容對象是小舅子,不會誤認爲曾女所爲,拒絕賠償。但法院認爲,葉男身爲大學教授,仍故意選用小舅妻子名義檢舉,目的就是增加檢舉可信度,其行爲不僅侵害曾女姓名權,更影響名譽權,讓她揹負「檢舉丈夫」的惡名,對婚姻與家族關係造成傷害。

葉男不服上訴,高雄地院合議庭審酌葉男社會地位與故意程度,維持簡易庭刑度,判葉男應賠償曾女精神撫慰金1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