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魚又「喇妹」!替代役男偷懶213小時 私查正妹電話狂騷擾

臺中區公所一名替代役男不僅偷懶213小時,還私查正妹電話騷擾。(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偉(化名)去年在臺中太平區公所服替代役,期間不僅擅離職役達213小時,還在去年7月,對致電區公所詢問調解事宜的女子小冰(化名)進行騷擾,私自存下對方電話加其通訊軟體微信帳號後,用文字訊息轟炸,使小冰不堪其擾報警。臺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考量阿偉坦承不諱且犯後態度良好,依擅離職役累計逾7日罪處拘役40日,又因犯個人資料保護法處有期徒刑3月,兩罪皆可易科罰金,均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阿偉在太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服替代役期間,於去(2024)年5月中至同年8月中,擅離職役時間累計長達213小時。

另外,小冰7月間用手機致電太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總機,由阿偉接聽迴應,兩人通話結束後,阿偉想更進一步認識小冰,私自經由太平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電話系統取得其手機號碼,再用這號碼於微信將小冰加入聯絡人,持續發送文字訊息,小冰對此感到困擾,直接報警處理。

阿偉庭間坦承所有犯行,法院表示,他身爲替代役男,未善盡憲法上所應盡義務而擅離職役,且竟利用擔任替代役男的機會,非法取得小冰聯繫方式,侵害其權益;惟念阿偉犯後態度尚佳,坦承犯行並與小冰達成調解。最終,依犯替代役役男無故擅離職役累計逾7日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又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均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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