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上路!新制「育嬰留停、家庭照顧假」6大QA一次看懂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鄺鬱庭/綜合報導

勞動部今(4日)在行政院會報告《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方案,預計明年元旦上路。不過,不少人仍納悶,到底家庭照顧假、育嬰假有什麼不同?可以怎麼請?《ETtoday新聞雲》整理出3+3個QA,一次看懂常見問題。

勞動部指出,現行勞工在小孩3歲前可申請2年育嬰留職停薪,未來可在期間內選擇以日爲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請60日,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6個月8成薪資補貼。另外,每年最多7天的家庭照顧假,也可改以小時爲單位請假。相關規劃在115年1月1日正式上路,軍公教人員也適用。

常見問答如下:

●家庭照顧假

Q1:目前能請幾天?

A1:現行制度規定,一般勞工於一年內可申請的家庭照顧假最多爲7天,併入一年共14天的事假計算。

Q2:是否支薪?

A2:家庭照顧假依事假規定辦理,屬於無薪假,僱主無需支付薪資,但法律明定,請家庭照顧假不影響員工全勤或考績。

Q3:新制改變什麼?

A3:家庭照顧假將可以「小時」爲請假單位,一年有56個小時可因應臨時狀況。也就是說,7天事假+7天家庭照顧假可分拆成最多112小時,員工能更靈活運用。

●育嬰假

Q1:目前能請幾天?

A1:在子女3歲前能請2年,但現行制度規定,申請留停6個月以上的話,最多得申請4次;若申請留停30天以上、未滿6個月者,最多得申請2次,且都要在前10天提出申請。

Q2:有薪水、補助嗎?

A2:育嬰留職停薪,僱主不會支付薪水,但員工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領勞保投保薪資的80%(俗稱的八成薪),最多可領6個月。

Q3:新制有何改變?

A3:育嬰假中其中30天可用 「單日」方式請假,增加員工用假彈性,雙親合計共有60日得以「日」申請。若是未滿30人的小型企業,員工每請一天育嬰留停假,政府會提供僱主1000元獎勵金,降低人力調度壓力。

另外,員工可以日爲單位,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提出申請,但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領60日,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