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過世數億地遭盜賣國賠5千萬 大安地所回應了

民衆王諸齊34年前過世,名下3筆土地遭詐騙移轉盜賣,王家提告國賠4億多元,纏訟多年,臺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今判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賠償6繼承人5千多萬元。大安地所表示,等收到正式判決書,兩週內開評估會議,並簽到市長看是否上訴。

王諸齊34年前過世,王諸齊遭盜賣的土地約410坪,2筆在臺北市東區名人巷,1筆在敦化南路上,因遭詐騙移轉盜賣,臺灣高等法院更六審今天認定北市大安區地政事務所有疏失,經囑託鑑定結果,計算當時市價,判決賠償5217萬9535元。

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主任洪於佩今受訪表示,當初被繼承人過世後,因有人去僞冒他的身分持僞冒身分證,到松山戶所申請真的除戶謄本,變造原有幾個小孩繼承變只有長子爲唯一繼承人;後又持僞冒身分證,向新店戶政事務所申請真的戶籍謄本,將地址從松山遷移到新店。

洪說,甚至當初辦理繼承登記,還需國稅局的同意移轉證明書,詐遍者還去國稅局申請,但當時繼承人其實都已繳清遺產稅,但不知道爲什麼,當時國稅局還讓其申報一次。

洪無奈說,當年民國92年左右,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還沒有連線,無法線上查,當初大安地政事務所人員在辦理這個案子時,這些文件從謄本,到國稅局的移轉證明書都是原單位核發的,地政事務所人員看到這些文件,也只能依規定辦理繼承登記。

至於會不會上訴,洪於佩說,會等收到判決書後,依照北市法制作業規定,要開跨機關專家學者會議,後續會依規定兩週內開評估會議,評估之後也會簽到市長,看要不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