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批違法偵訊「清洗筆錄」 北檢駁斥:彭振聲本人沒意見
▲民衆黨質疑柯文哲同案被告彭振聲偵訊過程遭檢察官違法「清洗筆錄」。(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去年8月30日因京華城案遭逮捕聲押,民衆黨將在滿週年的時候舉辦司改走讀活動,民衆黨先於29日舉行記者會,質疑檢察官偵訊同案被告前副市長彭振聲時,逼彭振聲配合檢方洗筆錄,且有1小時13分未錄影。臺北地檢署嚴正聲明,指出彭振聲與辯護律師並無異議,反批政黨刻意渲染誤導,企圖混淆視聽。
北檢聲明內容如下:
一、 有關京華城案被告彭O聲於113年9月3日在臺北看守所訊問過程之爭執,業據被告柯O哲及其辯護人聲請法院勘驗錄音錄影檔案,且法院已於昨(28)日逐一勘驗完畢,本署檢察官也當庭就辯護人提出之質疑,具體說明迴應,證明上開過程並無涉及強暴、脅迫、詐欺、利誘或其他不正方法,且全程均錄音、錄影,被告彭O聲之辯護人黃律師、李律師亦在場陪同,對於此一過程,均無異議,足證被告彭O聲的辯護依賴權已充分獲得保障,更無違法情事。某政黨所稱「清洗筆錄」云云,實屬不實誤導,應予澄清。
二、 至於某政黨所稱「消失的1小時13分鐘」乙節,本署檢察官已於昨日勘驗程序具體說明該時段系被告彭O聲與其兩位律師單獨接見的時間,依法不得錄音、錄影,以保障被告與律師充分自由溝通的權利,且被告彭O聲與其辯護人前已向法院陳明此部分並無異議。某政黨仍刻意渲染誤導,企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澄清。
三、 本署重申偵辦京華城案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也呼籲京華城案之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法院均已排定調查證據之期日,外界應予尊重並應維護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及法院心證形成,而斲傷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