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對道安6大共識提建言 交通部:將納入研議及討論
交通部近日首次邀集六都首長出席「六都道路交通安全座談會」,達成6大共識。道安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交通部近日首次邀集六都首長出席「六都道路交通安全座談會」,達成六大共識。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今則提出7大建言,認爲這些共識雖然展現政府推動交通安全的決心,但若無細膩規劃與執行,恐怕無法真正保障行人安全,甚至可能衍生新問題。交通部表示,相關意見將會在後續推動或執行過程中納入研議及討論。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今指出,「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應系統性細膩處理,各級政府進行「人行道改善長度」時,也應注意寬度、平整性、通用設計;「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應考量視野距離避免遮住兒少身軀及視野。另檢視部分「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發現人車間視野因障礙物受阻、且僅學校四周有人行道,但社區卻沒有而無法形成路網等。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也發現,《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仍有良修空間,例如交通部因爲認爲國際行穿道與我國當心行人標誌功能相同,因此不在我國法規納入,此舉容易使駕駛人混淆。此外,政府無科學根據地限縮機車路權,並強制兩段式轉彎,卻本末倒置忽略各種駕照濫發起因,猶如蝴蝶效應般影響自行車、行人路權。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也指出,單純「推動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淨距修正以2至3公尺」視爲完整修法並不充分,應根據科學計算,以最高設計速率換算足夠視野距離及範圍淨距;在路口照明部分,應留意更多細節,包括行穿道與道路照明色溫差異。
在透光率部分,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指出,交通部的柔性建議中,竟然在前側窗建議透光率下限爲三十五%,嚴重違反國際規定及無視學術研究,且僅邀請相關業者等利益關係人參與會議,未邀請公民道安團體等參與。
交通部表示,民團所提建言,基本上與交通部推動目標並不相悖,多屬執行面的技術性課題,相關意見將會在後續推動或執行過程中納入研議及討論。
公路局也說,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可見光透過率,經蒐集各國規範比較,B柱前爲「道安」考量,前擋風玻璃70%、前側窗玻璃最低標準爲35%;B柱後爲「隱私」考量,後側窗及後擋風玻璃一般車輛不予規範,後續將召開會議與相關單位、公民團體及利害關係人溝通,並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