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聲丨管好預付卡需完善監管體系

盧越

剛在店裡充完值就遇“人去樓空”;會員卡辦了就不讓退……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佈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司法解釋,解決預付式消費領域羣衆反映集中的捲款跑路、霸王條款、收款不退等問題,更好保護消費者權益。

預付式消費是廣大羣衆最常接觸的消費模式之一,在美容美髮、健身美體、教育培訓、餐飲服務等行業得到廣泛應用,這一模式可以讓經營者儘快回籠資金,減輕經營壓力,對消費者來說也能享受到一定優惠。但是,近年來該領域糾紛不斷,不少消費者都“踩過坑”。2024年,上海市消保委系統受理的預付式消費相關投訴接近2萬件,預付卡退款等問題仍是“老大難”。

具體來說,預付式消費領域“捲款跑路”現象頻發,還有人充當“職業閉店人”,惡意幫助經營者“金蟬脫殼”,從中牟利;消費者到店辦理會員卡,卻被告知“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一旦發生糾紛,由於缺少書面合同,消費者則往往面對舉證難、維權週期長的問題。即便消費者勝訴,“跑路”商家也可能早已轉移資金,或者執行階段發現公司“賬戶餘額不足”,消費者的預付款還是“打了水漂”。這些現象,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是對社會消費信心的打擊。

此次最高法司法解釋作出一系列規定,就是要嚴懲“捲款跑路”,規制“霸王條款”,破解舉證難題。比如,解釋明確規定,經營者“捲款跑路”,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明確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無效;解釋還規定了經營者提供證據的責任等等。這樣的規定,打通消費堵點,迴應社會關切,維護誠實守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同時促進經濟健康發展。

管好一張預付卡,多地在破題,出臺相關管理條例,創新監管舉措。比如,山東濟南“預付寶”上線,引入“信託式”監管新模式;上海首次設立體育健身行業預收資金限額、限期、限次標準,等等。這些創新舉措爲行業“痛點”開出“藥方”,給預付式消費加上“安全鎖”。

消費一頭連着經營主體,一頭連着千家萬戶。一張預付卡不能成爲“卡”住消費者信心的絆腳石。此次司法解釋出臺,能成爲守護消費安全感的有力司法保障。同時,要真正破解難題,還需要多部門形成合力、織牢監管網絡,完善相關監管體系,讓消費者預付得明明白白、消費得安全放心。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