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1946年制憲代表僅被指定 非臺灣實質民意

賴清德總統昨天在新竹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憲政體制」。記者蘇健忠/攝影

賴清德總統昨天發表團結國家第三講,接連引來在野黨與外界質疑史觀錯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表示,不管是五五憲草或者中華民國制憲大會,臺灣主體民意都並未實質參與,所謂的制憲代表也僅是「被代表、被指定」,藍白跳腳歪樓只是不敢面對真相。

賴總統昨天以「憲政體制」爲題發表團結十講,提及中華民國當初制憲,包括五五憲草或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臺灣沒有派員參加。」

吳思瑤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指出,賴總統啓動團結國家十講,在在引發藍白立委的撻伐跟攻擊,「他們不是跳腳就是歪樓,當然我們都可以理解」,畢竟在面對大罷免大成功,在野黨就是想方設法地透過移花接木、斷章取義等方式,想要曲解與渲染賴總統團結十講的原意。

吳思瑤說,不管是1936年的五五憲草、1946年的中華民國制憲大會,兩次都未有臺灣的主流民意實際參與,即便在1946年有派出18位所謂的臺灣代表,不過也僅是時任行政長官陳儀欽點的代表,「臺灣只是被代表,而不是真正代表臺灣實質參與的民意。」

吳思瑤說明,直到落實臺澎金馬國民大會改選、1991年以降啓動七次憲改,臺灣纔有足夠民意建構中華民國憲法,因此在臺灣的每一個國人、政治工作者與政黨都要恪遵憲法,而不是像本屆的在野黨立委,一手對着國旗宣誓恪遵憲法,過去一年多的行徑卻是在違逆憲法。

吳思瑤質疑,1946年中華民國制憲大會,當時的總體員額爲2050人,臺灣代表佔比僅不到百分之一,況且還只是所謂的「被代表、被指定」,是否有足夠的民意代表性,國民黨只會不斷歪樓、跳腳、移花接木跟斷章取義,就是因爲賴總統的團結十講打到在野黨痛處。

吳思瑤強調,臺灣是一個擁有主權的獨立國家,所有政黨與從政者都要恪遵憲法,這是每一個國人都要有的正確法治概念,「每天移花接木、斷章取義也無助於反罷免的態勢,要跟臺灣民意站在一起才能夠挽回民意。」

針對賴總統「不是表決多數就贏」的說法,吳思瑤則表示,多數尊重少數、少數服從多數,這是民主運行的基本原則,但是本屆立法院只有多數行使暴力表決,「該討論沒有討論,委員會中心主義被踐踏,立法院長韓國瑜不協商,這就是多數完全沒有尊重少數。」

吳思瑤強調,如果臺灣真的是獨裁國家,怎麼可能有公民發動罷免行動、藍白立委肆無忌憚對國家元首進行抹黑潑糞,在野黨要戰獨裁就勇敢向中國說不,而這也是賴總統啓動團結國家十講,從一開始就不斷要告訴國人的事情,「我們最主要的敵人、境外敵對勢力就是獨裁中國,不接受這種非民主的獨裁國家罷免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