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編特留分修法 法務部擬參考日本繼承貢獻制度

法務部今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專題報告「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蒐集了鄰近、民情接近的日、韓財產繼承製度與臺灣比較,部長鄭銘謙在立委吳思瑤質詢時表示,未來修法將考慮參考日本繼承貢獻制度,預計明年初啓動修法程序。

法務部指出,韓國原有的「兄弟姊妹特留分」制度,去年經韓國憲法法院宣告違憲,並立即失效,因爲此制度不僅未能與現代家庭結構及社會變遷相符,更不合理地侵犯了被繼承人的財產處分自由,並可能導致被繼承人慾補償對其有貢獻的親屬的意願被否定。

而日本鑑於高齡化社會及國民的家庭觀念變遷,於2018年7月通過就繼承法,以生存配偶的生活照顧等觀點的修正案,新修正制度於2019年1月13日起分階段實施。

上述修正內容包括「高齡生存配偶居住權利之保護」、「促進自書遺囑之利用」、「明確遺囑執行人之權限」、「特留分侵害額請求權之行使所發生之權利改爲金錢債權」、「遺產分割前請求金融機關支付金錢存款債權」、「多額特別受益之共同繼承人中之一人,於遺產分割前處分屬於遺產之財產,該被處分之財產視爲遺產」、「雖非繼承人但對於被繼承人之照護有貢獻者,設計特別貢獻制度」等。

法務部爲因應我國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並考量近年社會及家庭環境變動,除已在今年4月委請學者進行民法繼承編檢討修正研究,研究成果報告預計今年12月底前出爐。

同時,法務部已蒐集相關外國立法例,未來將參酌研究報告的修正建議,連同檢視2016年相關草案合宜性,邀集學者專家召開民法繼承編研修會議,擬具修正條文草案。預計明年初啓動修法程序,於草案預告程序徵詢各界意見後,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

有關日本繼承貢獻制度,法務部認爲,有助於合理評價對於被繼承人生前照顧或財產累積有助益之人的付出。對此,立委沈發惠、吳思瑤都表示關心,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日本法制與臺灣法制本來就有淵源性,民情也較接近,因此法務部會參考看看有沒有辦法融入。

吳思瑤認爲,民法繼承編應當因應時代變遷而有所調整,因爲它造成權利、義務的不對等,她支持朝向繼承貢獻制度修法。她指出,民法1145條有個不孝條款,針對應扶養而未扶養、未善盡扶養之責的人,即便直系親屬仍可剝奪其繼承權,對照身爲旁系親屬的兄弟姊妹若完全未負扶養責任,卻可享有特留分;其次,無子女者遺產會被兄弟姊妹繼承,卻無法去繼承有子女者手足的財產,如此將淪爲單向關係,這些都顯然不公平。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答覆立委吳思瑤,對於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未來將考慮參考日本繼承貢獻制度,預計明年初啓動修法程序。記者蔣永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