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盤點公立納骨塔 協調區域共享
苗栗縣頭份市立納骨塔針對外鄉鎮市民衆收取5倍費用,縣長鍾東錦昨天指示民政處協調,基於區域共享概念應降低。本報資料照片
苗栗縣6個鄉沒有公立納骨塔,若要使用外鄉鎮公立納骨塔,收費是當地居民的2至5倍,縣長鍾東錦認爲「賣隔壁又不是賣共匪」,要求民政處盤點並協調區域共享,併爲殯葬管理條例新制,中低收入戶治喪免費使用預作準備。
立法院5月9日三讀通過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明訂中低收入戶治喪免費使用公立的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實施時間待中央覈定。鍾東錦昨主持縣務會議,指示民政處主動督導各公所修訂自治條例,盤點可供存放空間,也請社會處、原住民族及族羣發展處等研訂完善配套、加強宣導。
不過,苗栗縣大湖、南莊、三灣、頭屋、銅鑼、獅潭目前沒有公立納骨塔,鍾東錦認爲,新制如果施行,新增中低收入戶治喪使用免費,恐怕無處可放,民政處要預做準備,落實照顧弱勢。
鍾東錦也發現,縣內12個鄉鎮市設有公立納骨塔,針對外地民衆收費2到5倍不等,呼籲各鄉鎮市基於資源區域共享、降低收費標準。
民政處初步腹案,請頭份市支援南莊、三灣,公館支援大湖、獅潭,三義支援銅鑼,頭屋到公館或苗栗市,並進一步協調相關公所,修訂自治條例收費標準部分,提交代表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