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籲 全縣納骨塔價格統一
苗栗縣長鍾東錦呼籲12鄉鎮市公所修改納骨塔管理辦法,開放給全體縣民可以用同一價格購買使用,讓全縣資源共享。(苗栗市公所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殯葬管理條例》,明定未來中低收入戶治喪得免費使用全國公立的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苗栗縣長鍾東錦在縣務會議上指示民政處,通報擁有納骨塔設施的12個鄉鎮市依法辦理,並呼籲同時應修改納骨塔管理辦法,開放給全體縣民用同一價格購買使用,讓全縣資源共享,不要在縣內分彼此。
鍾東錦在縣務會議中,請民政處主動督導各鄉鎮市公所修訂納骨塔管理自治條例,盤點轄內可供存放空間,請社會處、原民處研訂完善配套措施並加強宣導,以保障弱勢家庭喪葬基本權益,減輕其經濟負擔。
鍾東錦在會中並提議,目前縣內部分鄉鎮市納骨塔設施收費價格表中,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就是苗栗縣民要購買隔壁鄉鎮市公有納骨塔塔位的價格,竟然是原鄉鎮市居民的2至5倍,例如頭份市生命園區,在管理條例中規定,隔壁造橋鄉民購買塔位的價格竟然是頭份市民的5倍,他直說這是不合理的規定,希望民政處能協調各鄉鎮市公所,提案至代表會修改這項辦法,讓全縣縣民在購買各鄉鎮市公有納骨塔時,都可以用同樣價格購買,讓全縣縣民共享資源。
民政處長巫恆昭表示,目前全縣共有12個鄉鎮市建有公有納骨塔設施,民政處將發函協請這些鄉鎮公所提案至代表會修改管理辦法,目前縣長構想獲得許多鄉鎮市長贊同,包括三義鄉、頭份市公所等都同意配合,希望能順利推動這個有意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