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爲大矽谷方案調整城2-3 國審會不予同意
內政部國土署19日召開國土計劃委員會,審議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等團體在場外舉行記者會,呼籲國審會嚴審守護國土。(監督施政聯盟提供/王千豪臺北傳真)
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會於今(19日)審議「苗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對於苗栗縣政府因應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而提案調整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部分,經國審會委員聽取縣府說明及徵詢中央產業主管機關意見,由於縣府未能提出涉及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之劃設範圍依據及具體規劃內容,決議不予同意。
今天會議審查前,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淨竹文教基金會和監督施政聯盟等團體舉辦記者會,呼籲國審會嚴審守護國土。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指出,已送審尚未核可的後龍終南山淨業寺宗教園區和三義伯公產業園區,苗栗縣政府持續協助開發單位爭取調整爲城2-3,但內政部國審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是不符合通案性劃設原則,日前已不予同意,呼籲國審會這次堅持原意見不予同意。
會後國土署表示,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苗栗縣政府原則依通案條件劃設,全案已審議完竣,目前已有15個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通過。
針對苗栗縣政府因應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而提案調整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部分,國土署表示,經國審會委員聽取縣府說明及徵詢中央產業主管機關意見,由於縣府未能提出涉及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之劃設範圍依據及具體規劃內容,決議不予同意。後續縣府如取得行政院或中央部會重大建設覈定函,且提出明確劃設範圍依據及具體計劃內容,可再檢具相關事證提送審議會討論,或納入苗栗縣通盤檢討再予研議。
國土署表示,爲避免城鄉發展地區成爲畫大餅之工具,因此,現階段僅有中央覈定之重大建設計劃,或在直轄市、縣(市)國土計劃已載明之未來發展區位,纔可提案劃設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且應提出具體規劃內容,內政部也會審慎檢視及審議。此外,有關公民團體場外召開「半導體關稅上看300% 桃竹苗大矽谷還要大圈地?」記者會及表達相關訴求,仍請縣府持續與民衆溝通,並覈實評估在地發展需求,依照各級國土計劃規定之劃設條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