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隨機殺人案釀3傷!檢方認定涉犯4罪 邱嫌遭聲押
48歲邱姓男子2日在苗栗市持刀隨機傷人,一度在超商前抓住國小女童,安親班女老師奮勇刀下搶人,把女童拉回到自己身邊。圖/中央社(民衆提供)
苗栗地檢署偵辦邱姓男子隨機殺人案件,今天傍晚檢方訊問結束,認爲嫌犯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等罪,且有逃亡、反覆實施殺人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苗栗地檢署指出,檢方偵辦兒童遭持刀砍傷案,訊後認爲嫌犯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未遂、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涉犯傷害罪、殺人未遂、傷害罪嫌疑重大,其中殺人未遂罪爲本刑最輕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檢方有相當理由認爲被告有 逃亡之虞,且有事證認爲被告有反覆實施殺人罪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苗栗地檢署偵辦邱姓男子隨機殺人案件,今天傍晚檢方訊問結束,認爲嫌犯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等罪,且有逃亡、反覆實施殺人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圖/苗栗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