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街頭隨機刺傷3人 檢方以有再犯之虞聲請羈押
2025年10月3日苗栗縣/苗栗市邱嫌街頭隨機刺傷3人,涉殺人未遂及傷害罪,檢方已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檢署提供/呂麗甄苗栗傳真)
苗栗市2日下午發生街頭隨機刺傷事件,邱嫌持刀攻擊3名民衆,警方已依殺人未遂及傷害罪嫌將其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定,邱嫌涉犯殺人未遂罪,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有反覆實施殺人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
2日下午邱嫌在街頭隨機刺傷3人後被當場逮捕。據悉,初期訊問中,邱嫌幾乎全程拒答;今日上午邱嫌態度逐漸軟化,承認犯案,並表示近期未服用精神科藥物,導致情緒與行爲失控。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偉誠表示,檢察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爲,邱姓嫌犯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傷害及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殺人未遂罪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認爲被告有反覆實施殺人及逃亡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