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某國小總務主任涉僞造、詐領 多筆採購案遭檢調起訴

2025年7月23日苗栗縣/苗栗縣一所國小何姓總務主任,任職期間涉嫌僞造文書、虛構採購程序並詐領補助款項,涉及圖利特定廠商與填制不實會計憑證等行爲。(謝明俊攝)

苗栗縣一所國小何姓總務主任,任職期間涉嫌僞造文書、虛構採購程序並詐領補助款項,涉及圖利特定廠商與填制不實會計憑證等行爲。案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後,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相關罪名,對何男提起公訴。

苗栗縣一所國小總務主任何姓男子,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僞造文書、虛報採購項目並開立不實發票,向學校及地方政府詐取公款。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後,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圖利、僞造文書及詐取財物等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何男自2021年8月起擔任該校總務主任,負責校內各項採購作業。2022年8月,他辦理隔間復舊暨訂製櫃工程採購案時,明知該案應公開招標,卻逕自指定廠商承作,並僞造驗收證明與校長印信,使廠商獲得約2萬7千元不法利益。

此外,何男在自然教室鐵櫃採購案中,與文教用品業者共同製作不實發票與憑證,向學校申請覈銷款項,該業者因此獲利約2萬4千元。又在校舍補強工程採購紙箱與膠帶時,何男僞造收據與覈銷資料,詐領5,850元。

同年12月,縣府補助暑假運動團隊餐費時,何男明知未向指定飲食店購買水餃,卻使用空白收據填寫不實內容並僞蓋校長印信,取得近6千元補助款。校慶運動會時,他以類似手法向地方政府詐領約4,000元補助款。

苗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並協請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及第四總隊協助搜索及約談。檢方認定何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及商業會計法相關罪嫌,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