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發生7.9級地震,國航、東航發佈客票特殊處理公告
3月28日14時20分,緬甸發生7.9級地震,泰國、中國雲南等地震感明顯,多家航司和平臺啓動應急保障。國航、東航陸續發佈相關航線客票特殊處理的通告。
具體來看,國航公告表示,客票同時滿足:在2025年3月28日17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產生新票號的國航999開頭的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爲2025年3月28日(含)至2025年4月7日(含)之間仰光機場進出港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CA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在2025年3月28日0時(含)以後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爲準)。
如旅客未確定新的旅行時間,請在航班計劃起飛時間前聯繫原購票渠道、國航客服熱線95583或營業網點取消客票訂座,待確定新的旅行時間後,按如下規則辦理客票變更或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變更至2025年4月28日(含)前的航班,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差價。再次變更或變更至2025年4月28日(含)以後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在客票有效期內,可以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已部分使用的客票需扣除已使用航段票價及稅費),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本通知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如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
而東航方面,東航退改簽適用範圍:東航781客票填開的國際、地區和國內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緬甸任一通航城市(包括但不限於仰光、曼德勒等)進港、出港或經停航班(包括東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日期在2025年3月28日(含)—2025年4月10日(含)之間。出票日期或換開日期:2025年3月28日15:00(含)之前。該規定適用於2025年3月28日(含)至航班計劃起飛時刻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航班計劃起飛時刻之後取消行程及2025年3月27日(含)之前取消行程的旅客不適用本規定。
符合上述適用範圍,在客票有效期內可按以下規則辦理退改手續:辦理變更至原航班前後3天(含)以內的航班,可免費變更一次。再次變更或變更超出原航班前後3天(含)內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未使用航段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紅星新聞記者 胡謙
編輯 於曼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