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爆料賴士葆撞傷2女子 結果是「大安分局交警泄密」

臺北地檢署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去年7月晚間駕車不慎撞傷2名女子,事後被媒體報導,賴出面道歉,但檢方查出,大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洪俊良,將承辦派出所洪姓女警、交通分隊倪姓女警處理上傳內部羣組的賴及被害人個資、本案車禍照片、行車紀錄器檔案,私下轉傳記者,2名被害人不滿個資外泄,向警方報案提告,臺北地檢署27日依違反個資法、泄密罪起訴洪俊良。另洪、倪2名女警則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去年7月9日晚間9時,賴士葆開車行經北市瑞安街,疑因駕車轉彎未禮讓行人釀禍,造成蔡姓、張姓2名女子受傷送醫,賴與2女和解。但事件仍被媒體報導,賴翌日在立法院受訪時兩度鞠躬致歉。

檢方查出,賴發生車禍後,轄區瑞安街派出所洪姓女警據報前往現場處理,以M-Poiice查詢賴、蔡、張3人個資,並將個資查詢畫面以手機拍攝後上傳「瑞安/110民衆報案專區」回報派出所。之後交通分隊倪姓女警到場與洪女交接,並請賴提供行車紀錄器檔案。

當天晚間9時57分,倪將本案照片及行車紀錄器檔案以LINE上傳至「30照片、事故回報羣組」回報交通分隊。

隔天凌晨,交通分隊交警洪俊良在羣組上看到倪、洪上傳的本案照片及車禍行車紀錄器檔案,即以LINE傳給獨家報導採訪主任「劉銳」,泄漏偵查秘密及賴、蔡、張3人個資,而媒體報導這件車禍,因引用本案照片,引發蔡、張不滿,向大安分局提告,警方循線追查,查出是洪員涉案,移送北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