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了!「家寧媽」未提再議 Andy老師挨告誹謗獲不起訴確定

臺灣高檢署

網紅「Andy老師」王崇睿和「家寧」張家寧,因頻道「衆量級」財務糾紛互控,新北地檢署已起訴家寧及父母、妹妹4人,另家寧母親曾淑惠則反告王崇睿加重誹謗、違反個資法等罪,新北檢日前不起訴王崇睿,由於事後曾淑惠未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因此王崇睿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Andy老師」王崇睿和「家寧」張家寧,因頻道「衆量級」財務糾紛,雙方不但分手並互控,「Andy老師」指控,他與前女友家寧共同創辦「衆量級CROWD」頻道,2018年間委託家寧母親開立羣海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卻從未看過公司帳目,也不知衆量級CROWD商標已於2020年由家寧母親以個人名義註冊。

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業務侵佔、背信、幫助逃漏稅、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張家寧、母親曾淑惠、父親張國龍、妹妹張家芸4人,案由新北地院審理中。

不過,家寧母親曾淑惠則反控「Andy老師」今年3月在他的頻道上傳「10年了!227萬訂閱衆量級CROWD原來不是我的?!」影片中,控訴曾淑惠委託法律事務所回覆的函文內容是恐嚇,曾淑惠欲獨吞「衆量級」商標等是不實言論,損害其名譽,提告《刑法》加重誹謗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檢方認爲,曾淑惠未經羣海公司董事張家寧和Andy老師授權就擅自以自己名義申請「衆量級」商標,並受領商標權109萬餘元等原因被起訴,曾淑惠確有相關爭議行爲,且羣海公司、「衆量級」頻道對象爲社會大衆,非單純私德範疇,屬可受公評事項,Andy老師引用公開資訊,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事後Andy老師在臉書發文,指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並表示「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若不服結果,可在收到處分書10日內,向上級檢察機關聲請再議。

但因本案告訴人、家寧媽曾淑惠未在再議期限內,具狀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因此Andy老師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