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寧母告網紅Andy誹謗、貼個資公審 不起訴處分
YouTuber情侶檔「Andy」王崇睿和「家寧」張家寧官宣分手,引起官司糾紛,新北地檢署依3罪起訴家寧母親曾淑惠;曾反告Andy部分,新北檢予以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YouTuber情侶檔「Andy」王崇睿和「家寧」張家寧官宣分手,引起官司糾紛,新北地檢署依3罪起訴家寧母親曾淑惠,另依幫助逃漏稅起訴家寧妹張家芸、家寧爸張國龍,依妨害電腦使用起訴家寧。曾反告Andy影片誹謗部分,新北地檢署上月24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曾淑惠指摘Andy在他的頻道上傳「10年了!227萬訂閱衆量級CROWD原來不是我的?!」影片中,控訴曾淑惠委託法律事務所回覆的函文內容是恐嚇,曾淑惠欲獨吞「衆量級」商標等是不實言論,損害其名譽,提告加重誹謗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Andy 否認犯罪,表示曾淑惠是羣海公司董事長、監察人,姓名屬於公開資料,並且影片中沒有說回覆函文是恐嚇,只是引用曾淑惠發的律師函內容稱「發這個函,要求結清雙方財務關係,說我這樣是恐嚇」,內容是質疑曾淑惠有違法行爲。
檢方認爲,經過查證確實Andy在影片中只是引用,另外曾淑惠確實是在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上的董事長、監察人,且也未經羣海公司董事張家寧和Andy授權就擅自以自己名義申請「衆量級」商標,並且受領商標權109萬餘等原因被起訴,證明曾淑惠確實有爭議行爲,且羣海公司、「衆量級」頻道對象爲社會大衆,非單純私德範疇,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