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京華城公司「金流異常」 遊淑慧挨告誹謗獲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

京華城容積率案去年引發各界關注,臺北市議會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擔任召集人的市議員遊淑慧因接受媒體採訪時,指稱「現金流有異狀」,遭京華城公司提告誹謗,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遊是針對京華城公司的聲明作出迴應,沒有誹謗惡意,且京華城容積案屬可受公評之事,遊的評論不構成誹謗罪,遊罪嫌不足,16日不起訴遊女。

京華城公司控稱,遊淑慧去年6月14日接受媒體電話訪問時,指稱「現金流有異狀」,17日接受媒體直播訪問,又說「不曉得這跟京華城有什麼關係」、「結果都是由威京集團相關的子公司跳出來說要對議員提告」、「這件事情兩者的關聯性讓議會讓我十分的不解」、「這讓我覺得有點皇帝不急急死太監的感覺」、「爲什麼京華城要自己對號入座」,京華城公司認爲遊的說法影射京華城公司行賄時任臺北市長柯文哲,提告遊誹謗罪。

檢方調查時,遊辯稱她是調查小組召集人,市議會要監督北市府不法情事,她接受媒體採訪是說,調查小組只調查行政不法,刑事不法要由地檢署調查,當時確實有接獲金流異常的檢舉,但市議會無法進行此部分調查,當天下午發現媒體報導有寫錯,也有立即跟記者做更正。

檢方依據媒體採訪逐字稿,認爲遊女僅表示有委員私下發現可能跟金流有關,建議直接向廉政署告發,未直接指摘京華城公司或講述調查結果認爲京華城公司有何金流異常之事。

檢方認爲,遊的說法是針對京華城公司的公開聲明作出迴應與主觀評價,並非毫無依據或有虛捏事實表達,沒有誹謗的真實惡意,且京華城容積率案屬於臺北市民重大利益事項,當時由市議員組專案小組調查市府有無行政違失,屬可受公評之事,遊不構成誹謗罪,不起訴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