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淑慧被控誹謗京華城容積違失「金流異常」 北檢不起訴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被控去年對於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因於受訪稱「金流異常」,涉誹謗罪。臺北地檢署今偵結認定遊並沒有講述京華城金流異常,對於京華城聲明作出迴應與主觀評價,無真實惡意,且京華城容積案涉及臺北市民重大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事項,難認誹謗罪,給予不起訴處分。

去年6月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赴北檢提告,遊淑慧爲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成員,去年6月14日接受媒體電訪涉講述「委員發現金流有異狀」等不實內容,且經新聞媒體報導,同年月17日又在媒體直播訪問時說「我不曉得這跟京華城有什麼關係」、「結果都是由威京集團相關的子公司跳出來說要對議員提告」、「柯主席跟沈主席到底有什麼關係」、「這讓我覺得有點皇帝不急急死太監的感覺」、「就是爲什麼京華城要自己對號入座呢」等語,藉此影射京華城行賄特定政治人物。

遊淑慧否認犯行,她供稱身爲調查小組召集人,市議會要監督北市府不法情事,她必須在調查小組會議後對外說明,面對媒體聯訪是說調查小組只能行政調查,刑事不法要由地檢署調查,當時確實有接到金流異常的檢舉,但市議會無法進行此部分調查「我都是請檢舉人直接向北檢提出告發」媒體報導精簡爲「調查到金流」,發現寫錯後立即請記者更正報導。

檢方勘驗遊淑慧受訪內容,認爲遊僅表示有委員私下發現客能跟金流有關,調查小組沒有討論,建議直接跟廉政署告發,前後脈絡並無指摘京華城公司,或講述調查結果認爲有何金流異常情事,難僅憑報導內容就認定涉誹謗罪。

檢方認爲,京華城公司同年月14日發佈聲明,指遊淑慧假造不實言論將提告,遊淑慧17日受訪內容是基於京華城的聲明作出迴應與主觀評價,非毫無依據或捏造事實表達,無真實惡意,再者,京華城容積案屬涉及臺北市民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項,專案小組調查市府行政有無違失情節,屬可爲公評之事,攸關公衆利益,對此發表個人意見與評價難認誹謗,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處分。

國民黨北市議員遊淑慧。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