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份200元收購郭董連署書 外送員一審判6月罰55萬元
外送員號召同業賺外快,找人連署一份可賺200元,幫參選正副總統的郭臺銘、賴佩霞衝連署份數遭判刑。(楊靜茹攝)
南投縣曾姓外送員去年在羣組貼文,號召同業賺外快,找人連署一份可賺200元,幫參選正副總統的郭臺銘、賴佩霞衝連署份數,他涉嫌觸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之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爲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刑6月併科罰金55萬元,宣告緩刑3年。
檢警指出,曾姓外送員去年總統副總統參選連署期間,在外送員羣組貼文,號召同業來賺外快,找人連署一份可賺200元,得知其他縣市有人收購連署書遭法辦,曾男在羣組刪除訊息,但該訊息已被截圖檢舉。
檢警獲報赴曾男住處搜索,查獲部分未交出的連署書及相關證據,因曾男不願吐實,交代收購連署書上游,遭檢方聲請羈押,法官審理後裁定限制住居。
南投地院審理認爲,曾男妨害正副總統連署的公正、公平與純潔,戕害民主政治的健全發展,所爲實不足取,惟念及因一時失慮,犯後坦承犯行,也繳回犯罪所得200元,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55萬元,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要向公庫支付3萬元,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另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