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署更新戰略性高科技出口管制 增279個涉武擴活動實體

貿易署定期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討論更新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實體管理名單。相關更新作業系依貿易法第13條授權,主要參考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及友盟國家的制裁與管制名單,迄今已有逾10,800個實體與個人列入該名單。

貿易署近日召開跨部會出口實體清單審查會議,基於防止武器擴散、國際制裁及其他國安考量,於16日發佈,新增巴基斯坦、伊朗、墨西哥、中國大陸、葉門等279個實體,同時移除7個實體。

國內廠商倘欲出口予我國實體名單中受管制實體,應事先取得國際貿易署核發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始得憑證出口。另,海關將協助執行邊境攔查,倘有業者在未經許可擬出口實體名單的對象,海關將不予放行。

貿易署提醒廠商務必遵守出口管制規範,善盡企業查證義務,謹慎評估交易風險,以避免涉入武擴活動。該署將持續辦理宣導說明會,協助業者瞭解出口管制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