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 | 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 激活國家戰略科技力量

當前,世界科技強國競爭的核心是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比拼。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是贏得國際政治話語權和掌握核心技術優勢的關鍵基石。遵循新型舉國體制的內在邏輯,借鑑國際有益經驗,探索構建“國家戰略科技市場”,是激發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協同創新效能、實現“有爲政府”與“有效市場”更好結合的可行制度創新。

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如國家實驗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科技領軍企業等)承載國家意志,具有高投入、高風險、大團隊、長週期、體系化運行等特徵,其強化與協同亟須國家層面提供穩定有力的資源與制度支撐。歷史上的舉國體制(如“兩彈一星”、曼哈頓工程)在特定領域成效卓著。新時代的新型舉國體制“新”之關鍵,在於更加強調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的意見》強調,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是“強化黨和國家對重大科技創新的領導”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深度融合過程。

核心功能

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生命力,根植於一個核心共識:科技創新要對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產生實質作用,最終必須凝結爲“產品”。創新技術要發展,必須要使用。如果有了技術突破,誰都不用,束之高閣,那就很難繼續前進。原子彈催生了核能產業,北斗導航系統帶動了千億級的位置服務產業,皆是明證。

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核心運行邏輯,正是圍繞“國家戰略科技產品”的生產與交易展開:對企業而言,國家戰略科技創新的長週期、高風險等特性,常使企業在市場缺失情境下缺乏投資與交易激勵。國家戰略科技市場通過提供穩定的規則、資源(如國家投資支持)和明確的“產品”需求(採購),保障並強化企業的創新主體地位,使其能利用國家投入創造出新產業;對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而言,該市場成爲各類創新主體和要素按市場機制進行互動整合的場域,進而形成驅動產品變革創新的生態。市場對產品的持續需求及產品的迭代開發過程,本身就是檢驗和提升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技術能力的關鍵,爲其可持續強化奠定組織和制度基礎。

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核心功能,超越了一般市場追求經濟效益的單一目標。在當前國際競爭格局下,核心功能在於驅動“一鯨落而萬物生”的裂變效應:“鯨落”即國家戰略科技產品,如航天器、大科學裝置、重大導航系統等;“萬物生”則是由此帶動的創新擴散與能力躍升,如美國NASA太空計劃衍生出2000多種民用產品(如數碼相機傳感器、水過濾技術);歐洲核子研究中心的大型強子對撞機採購活動,直接促使大量供應商開發新產品(38%)、獲得新客戶(60%)、開拓新市場(17%)並進行技術學習(44%);中國北斗系統2023年帶動產業總體產值超5300億元,相關企事業單位近2萬家。

建構路徑

將國家戰略科技市場從理念轉化爲實踐,需系統推進認知、制度和網絡三大建構。

認知建構:破除觀念壁壘,凝聚集體認同。國家戰略科技市場涉及複雜技術與多元利益主體,需超越口號宣傳,依託堅實的政策體系塑造共同預期。建議構建“雙向驅動”的國家戰略科技創新政策體系:一是任務導向,即以國家戰略科技工業政策爲核心,引導市場行動者圍繞國家戰略科技產品開發建立合作關係;二是需求導向,即以國家戰略科技創新採購政策爲核心,常態化吸引市場行動者參與研發活動,通過結構化新資源與新規則,引導行動者形成對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集體認同,解放其對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與市場關係的認知桎梏。

制度建構:以成員製爲核心,打破區域部門分割。國家戰略科技市場是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有機組成部分,但需避免“搭便車”導致的集體行動困境,必須依託“成員制”實現有效運作。一是頂層設計,由中央政府成立專門領導小組,設計成員制核心規則,包括成員(省級地方政府爲主)准入資格、經費分擔、治理結構、工業聯絡官、知識產權、工業回報模式與評價體系等;二是政策配套:圍繞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運營中的重大技術需求(關鍵共性、前沿引領、顛覆性、未來產業技術),設計面向成員轄內工業組織的具體創新政策;三是試點先行:結合區域重大戰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東北三省一區等),在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集聚區優先開展區域性市場試點。

網絡建構:搭建商業橋樑,促進常態互動。市場本質是行動者關係網絡。因此,知識擴散與商業網絡的形成需突破組織與空間壁壘。一是設立工業聯絡辦公室。作爲核心科技中介,該辦公室需嵌入主要國家(省)科研機構、大學、企業,聯絡官應由國家戰略科技力量主體與屬地政府聯合任命資助,核心職責是向成員轄區內工業組織主動提供採購、招標、培訓、技術轉讓等關鍵信息與諮詢,加強互動。二是構建交流平臺。組建全國性工業聯絡官聯盟,定期舉辦國家戰略科技商業會展,不定期組織區域論壇,推動認知擴散與商業網絡形成。

關鍵支撐:大力培育使用戰略科學家。國家戰略科技產品方案的提出,高度依賴戰略科學家的遠見卓識。他們如同公共政策領域的“政策企業家”,具備創新精神、冒險意識和高度敏感性,能精準識別國家戰略需求並提出頂層產品方案(如錢學森、陳芳允之於北斗系統)。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有效運作,戰略科學家起着決定性作用,因而必須加快落實中央關於“大力培養使用戰略科學家”“形成戰略科學家成長梯隊”的要求,打造高水平國家戰略科技創新人才隊伍。

提出國家戰略科技市場,旨在尋求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健全新型舉國體制的有效制度載體。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作爲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並重申“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建構,正是將“市場”要素重新置於國家戰略科技創新的實踐與理論中心,展現了在系統架構層面推動“有爲政府”與“有效市場”有機結合的積極探索。

在這一新架構下,國家不僅是政策制定者,更是系統創新的直接行動者。它能在市場運行中嵌入國家戰略科技需求,調節供求關係,引導市場主體行爲與國家戰略科技發展方向。因此,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探索與實踐,應成爲中國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重要組成部分,爲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困境、實施非對稱趕超戰略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成功建構與有效運行,將爲實現“一鯨落而萬物生”的創新繁榮景象、最終贏得世界科技競爭主動權奠定堅實制度基礎。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戰略科技市場的制度機理與優化策略研究”(24BSH077)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哈爾濱工程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