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袂爽不給續租 嗆房東:讓屋變凶宅!做鬼也不放過你

莽男袂爽不給續租,嗆房東:「讓屋變凶宅!做鬼也不放過你」,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罰金新臺幣4000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向婦人小萱(均化名)承租一樓房屋,租約從2023年1月起到同年7月31日止,但小萱在同年5月9日開始,透過LINE傳訊息告知阿國,租期屆滿後就不再續約,阿國竟一時情緒失控,傳送語音檔嗆聲,「恁爸就死在這邊、讓房屋變凶宅、做鬼也不放過你」,並且附上槍械、球棒的照片。小萱因此心生畏懼,憤而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收到阿國的音檔跟照片後,讓她感到很害怕。阿國則是辯稱,他確實有用LINE傳送相關言論,但並不是恐嚇危害安全的犯行,因爲他當時只是因爲喝酒醉,纔會因而胡言亂語,並沒有主觀的犯意。

法官勘驗阿國所傳送的音檔內容,阿國:「我XXX活在世間,就是專門對付你們這種人,我現在開始買東西進來,我就死在你店裡,讓房屋變成凶宅…讓你賠1仟至2仟萬,讓4千萬的房屋賣不到2仟萬。」

「恁爸絕對馬上找到你們家,找到你們家絕對找你算帳,算完帳,你娘老X掰,恁爸還要死在你們店裡…恁爸要死之前,恁爸也不會放過你,你家住在XX嘛…我還會送你們一個大禮物啦,恁爸命不要,恁爸最大啦」。

法官考量,阿國接續用LINE傳送恐嚇言論給女房東小萱,以足以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言詞通知小萱,阿國所爲已經足以使人因而心生畏懼,自屬恐嚇危害安全之行爲。

法官認,阿國與小萱就房屋租約發生爭議,他所表達的言論內容所表示之意思及方法甚爲明確,並且條理清晰,顯然阿國應能理解其行爲意義,並基於清楚意識下爲之,可見他行爲時應是意識狀態清楚,而未達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程度。

法官審酌,阿國僅因房屋租約與小萱發生爭執,竟不思理性處理糾紛,而以言論恐嚇危害安全,導致小萱心生畏懼,所爲實屬不該,並考量阿國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但已與小萱達成和解,小萱也表示願意撤回告訴。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罰金新臺幣4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